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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聽到停車停到被判拘役的!
#停車 #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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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住戶把車停在鄰居停車位 法官依竊佔罪判拘役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中市石姓女子30多年前買預售屋,取得一個停車位,事隔20多年,石女提出民事訴訟,主張她買的是一個「大型停車位」,該大樓更改停車位空間,她的原停車位被分隔兩個較小停車位,但她仍擁有這兩個停車位,使用另一停.....
留言
Chih Sheng Huang
蔡政哲 我有義務告訴不知情的網友,五毛又出來拼業績了。😆
吳瑞恭
@{許晨逸|100036005834391} 不會
許晨逸
依法是侵占罪没有問題,只是實務上都不會搞到法院去,除非停别人車位的人還一副囂張樣之類的情況,是我我也會告到底。
Ling Clyde
我都開始懷疑人生了 🙄
Yu-Jen Lin
@{Ling Clyde} 應該是太囂張
去告我啊!!!!!!!!!!!!!!!
然後就被告了
李聰敏
@{Ling Clyde} 大大不曉得一個車位要好幾百萬才買得起嗎?就算車位是用租的也是一種財產的,因此這不光是道德問題而已而是一種侵佔行為。
吳瑞恭
@{Ray Lin} 來啊
Ray Lin
以後喜歡長期占用他人停車位的,法院見
Yi Li
@{顏志榮|100003005400488} 你講的前段就不可能發生了
沈君毅
當立委幹嘛 要就當總統
彥良陳
@{沈君毅} 你選立委我投你
沈君毅
@{彥良陳|chen.y.liang.7} 修法啊
吳瑞恭
@{林宗傑} 不,萬歲不就成了老妖怪了。
郭子豪
@{Bill Cheng|cheng.bill.96} 這種言論有點荒謬
羅美桂
@{姚靜妤} 好幾年前我們去找親戚,結果車子是停在路邊都沒有影響到他家門口結果他們叫拖車來拖吊
Yu-Jen Lin
@{陳名展} 因為是民事糾紛 警察無權力管
Thomas More
@{Roberto Lin} 不對吧,應該是建議他去選立法委員。修法或立法
吳瑞恭
@{翁偉僥} 你別胡亂瞎搞
陳名展
@{Yu-Jen Lin} 如果說是我自己私人土地上,被人停車或是放其他的東西,警察不能有動作嗎?
蘇煒翔
@{Roberto Lin} 這是以確立自己的所有權為大前提。很多都是先主張所有權異議,然後就能以爭議身分行使侵佔!你要排除對方,就必須先徹底排除對方的所有權爭議,這裡頭有的是文章。
Roberto Lin
@{蘇煒翔|someskyman} 可以喔,我國民法即有規定,民法第151條為保護自己權利,對於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押收或毀損者,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你為了保護自己的停車位(不動產)免遭他人竊佔,而有動作,基本上是免於受罰或損害賠償的。
Roberto Lin
@{翁偉僥} 真有見地,歡迎報考司法特考,國家需要你。
蘇煒翔
@{胡智超} 更妙的是,被侵入的地主還不能自行強制排除對方。夠鬼島了吧
胡智超
Yu-Jen Lin 這才是最奇怪的點,我家都被人入侵了,卻無法有任何動作
Yu-Jen Lin
@{翁偉僥} 私人土地 警察不能有動作
吳瑞恭
@{Ming-Chyi Lee} 不
張嘉豪
@{黃郁雯|100013220673992} 台灣沒有省喔 你是哪裡來的
賴彼得
省什麼?省錢?
Wei Li Chuang
@{Vincent Lin} 其實只是凍省而已,但早就虛級化等著修憲廢除。
Vincent Lin
黃郁雯 台灣很早以前就已經廢省了啦!現在要說台灣全國才對!您是古人吧?
廖祥宏
@{黃郁雯|100013220673992} 哪一省?
葉莉娜
@{Yuan Lung Chen|mandhelingboy} 我說你有個人遇到不公正的法官,可以提供給我,但是已經在接受公開調查的法官,我怎麼舉報,你有新的證據嗎?你給我報導內容,是要我看報導認同你,那我自己會看!
Yuan Lung Chen
@{葉莉娜} 另外我個人談論時事喜歡有憑有據,含血噴人、捏造事實還真不有趣。
葉莉娜
@{Yuan Lung Chen|mandhelingboy} 你給我調查中的報導有用嗎?我自己會看
Yuan Lung Chen
@{葉莉娜}
石木欽案爆司法界不當接觸 司法院:7法官違失重大
https://www.cna.com.tw/amp/news/firstnews/202101180069.aspx
古云: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8字足以驗證這是存在著的事實。
不過有正義感是好事,保持下去。
葉莉娜
@{Yuan Lung Chen|mandhelingboy} 有的話請你提交證據給我,我來舉報,但是如果你給的是假證據,那你要對自己言行吃上官司,我很公正客觀,我也不想坦護誰,做人處事態度說一分話就是一分,不該模棱兩可!
Yuan Lung Chen
@{葉莉娜} 不如說法官被收買的案例也是層出不窮🤣
葉莉娜
Yuan Lung Chen 法官是依實務法律經驗判決,那也要正義的檢察官起訴處分為基準申張正義,法官才能明察秋毫!台灣的法律判決不公不義,都是來自不正義的檢察官,亂起訴,法院法庭辯論庭上才有不公不義的判決,而且被害人家屬通常沒有被保護好在法律辯論庭上勝訴的機會,壞人那一方除了有錢請律師外,還能為自己辯論開脫罪責,加害人律師為了勝訴判決,可以成為知名合格大律師,多賺沒良心的錢,故意誤導被害人入坑答辯,檢察官起訴處分就變得無用武之地,正義怎麼會來!怪法官嗎?法庭連續劇不是演假的,是活生生的上演在現實世界。
Yuan Lung Chen
終於有正派法官👩⚖️
尤聖宏
@{高炎耀|100006607874016} 字都打不好 是會有什麼未來
明璋
@{高炎耀|100006607874016} 那就回去啊
高炎耀
又是一言談,台灣沒有為來了
连俪雯
最好別易科罰金。
Lu Chi Han
@{許龍|100009675247835} 讚啦
皇甫默覦
這個我覺得判的太公平仗義
蔡政哲
這種還滿多的
高美金
這樣是竊佔罪 哇 六法全輸了 六法全書 法官從新再上一課 總是暫停一下 車子每天都要出門上班去 車位搬得走嗎? 我也要再去上課了
Vincent Lin
來賓請掌聲鼓勵!
林木山
重罰才有效!
Emilia Huang
做得好 👍🏻👍🏻🐾 法官大人英明
Johnny Li
車位鎖裝下去沒人敢停啦, 只是 停車和移車的時候麻煩一點
張小寶
字都打錯... 未來就是從小學重新念起
余果果
太棒了👏👏👏
法官英明
洪致遠
666
楊淳智
👍
黃聰賢
Audry Hong
Yan Chiew Yoon
長照一輩子
https://media1.tenor.co/images/e3d1f7e715553d8a1ea0df79f6335bed/tenor.gif?itemid=13347383
Coffee Black
讚啦這法官,清流
Ling Clyde
道德的程度討論 可以變成刑事案件,這也是很厲害了
James Lin
就是這樣才有錢的啦!
吳宗憲
一定是停在法官專用的停車格才會罰成功.不然那麼多霸佔停車格的都無可開罰
Adonis Liao
女的不知道有沒有說謊 如果沒說謊倒的話她倒是蠻冤枉的 少了一個車位還吃官司
如果她本來就唬爛 那法官就判的好
紀大衛
蠻好的
Vincent Lin
路霸也麻煩一下
Hong Shiang
殺雞儆猴 給喜歡亂停別人家停車位的一個警惕!
好樣的 法官 給你個讚!
張簡世冠
爽...........…..................
吳欽棠
水!支持
Artee Guggenheim
大快人心
有很多人,車子還往別人家騎樓停進去。
顏志榮
有管委會將有權狀住戶25車位佔為管委會所有,改為約定共用部份,要如何提告
莊啟健
本來就可以用侵占論,只是這類訴訟法律程序跑很久,媒體又沒耐心追蹤後續才會讓人以為無法可罰
Chu Chun Wang
超棒
林寶桂
好複雜.一停車位被判刑,真是奇案,人有時贪婪,不是自己的東西可变成理所當然,要不得
J.j. Wu
這種的該關一關
Elbert Huang
就是要這樣
C.P. Chiu
學到了🙏
李銘倫
台灣司法終於有救了😘😘
彥良陳
竊佔該回歸民事了…
陳橙
很棒的判決!
林宗傑
舒服 法官萬歲
Bill Cheng
要下放到地方政府警察也能即時處理
周正倫
有點紓壓耶
陳品璇
汽車停車位堆雜物、腳踏車、機車真的超級沒有公德心
姚靜妤
如果只借停一下,應該還好!
我家工廠前面,常被巷內訪客亂停,一停就是好幾小時,造成工廠貨車常常無法出入載貨,告知車主只能暫停,請儘快離開,還常挨罵,這種人才該被關吧!😡
翁偉僥
授權警察可立即拖吊重罰。累次加倍罰,罰不怕的超次累犯判拘役加鞭刑不得易科罰金。從此沒人再試試看了。
Ming-Chyi Lee
很好啊,明知故犯,就是要讓這種人刻骨銘心一下。。
曾祐偉
罰單跟傳票是最好的教育~
Zhang Qi Yang
超爽!超療癒!👍
余勁緯
車位所有人是有土地權狀的,未經同意皆屬侵佔
莊清順
剛好而已🤣🤣🤣
安樂侯
夕鶴
Camilla Daisy
雖然看標題覺得誇張,但了解之後覺得爽快!
黃郁雯
台湾全省都一樣大街小 巷都霸站道路 站久就說他家的政府沒一智的規法害百姓怨恨
蘇煒翔
終於有法官願意苦民所苦!不再縱容這些人,以為惡小,不會被關就毫無忌憚
黃文達
感謝法官樹立典範,惡徒收斂,民怨可解。
Ren Liu
撥亂反正,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