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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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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納金新規定 111年1月1日起最高加徵率由15%調降至10%
  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因逾期繳納稅捐致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應加徵滯納金,從原本每逾二日改為每逾三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最高加徵率從原本15%降至10%,新修正法令已由總統公布施行,自111年1月1日生效,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且尚未逾計徵滯納金期間者,可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更多
  該分局說明,滯納金計徵係為督促納稅義務人如期履行繳納稅捐義務,以確保國家財政稅收如期實現,稅捐稽稽徵法第20條本次修法主要係為確保稅收並兼顧維護納稅人權益,從原本逾期繳納稅捐按滯納數額每逾二日加徵1%,修法後改為每逾三日加徵1%,亦即按計徵滯納金期間30日計算,總加徵率由15%調降為10%;111年1月1日施行時欠繳應納稅捐且未逾計徵滯納期間(即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者,就可適用修正後新規定,惟如於施行後已逾滯納期間者,則不適用修正後規定。
  該分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接獲稅額繳款書,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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