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江啟臣, Fengyüan, Taiwan 。 324,517 個讚 · 21,7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按個讚!小小支持,大大鼓勵,請您一起眾志成"臣",讓台灣啟程 加入啟臣LINE家族ID搜尋:@openchiang 或點連結http://line.me/ti/p/%40wiz6714m
貼文
公民權下修18歲 不只是青年世代的時刻 更是中華民國的憲政時刻! 今天很榮幸,成為109位贊成「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立法委員之一。大家都知道,修憲有很多關卡,要通過相當不容易,因此距離上次修憲案,已經時隔17年。 這次不只獲得超過3/4的立委同意,更無人反對,可以說,下修公民權、擴大青年參政,是不分黨派的朝野共識。未來是否會通過,則由人民來決定,需要有一半公民的支持,也就是965萬張同意票。… 更多 但倘若通過,不只將會是17年來,首個通過高門檻的修憲案,而更會是青年參政的里程碑。由青年世代發動,透過體制內程序,跨越制度障礙,必將成為中華民國憲政運作的美談。 然而很遺憾的,在這樣神聖的憲政時刻,屬於青年世代勝利的時刻,民進黨的管碧玲委員,想的卻是抹黑在野黨,說這是 #國民黨的臣服。 我必須再次告訴民進黨、管委員,國民黨對18歲公民權的立場堅定,我更是本屆首位提案的委員。109票,無人反對,就代表這是屬於人民的勝利,由人民來決定通過與否,不是任一政黨或個人的成功或失敗。 在憲政時刻,請執政黨展現憲政高度,不要將青年參政、公民權的擴大,看作是一黨一人之得失。而請為如何爭取965萬位國民投下同意票,一起努力。
圖片
留言
  • 立法委員林奕華
    我們始終和青年朋友站在一起!努力守護18歲公民參政權💪我+1
  • 王富山
    胡搞瞎搞 飲鴆止渴!
    權利義務是一起來的,18歲開始服國民兵役。 九年國民教育改為7年,自断仕途。
  • Kai Han
    香跟拜,沒有強調責任,是大敗筆。
  • 郭愛文
  • 龍少安
  • 陳世斌
  • Killy Bao
    朱立倫你該退場了
    再搞下去=蔡英文了
    難看
  • 陳志銘
    第一次世界大戰,跟第二次世界大戰,多沒在美國打響,,,第三次世界大戰就在美國本土打響,,全世界要美國的第一部美國毒生化武器,世界戰爭美國是頭號戰犯國
  • Kai Han
    拿香跟拜,沒有強調責任,是大敗筆。
  • 增大仁
    為什麼不把更改國號也列入修憲呢!
  • Killy Bao
    18歲送去東引
  • 陳金川
    下架齒輪黨
  • Gui Xiang Luo
    江委員,真正要改格的是不在籍投票制度才是重點。
  • 台北市議員 張斯綱
    順應潮流,擴大參政權年齡,國民黨全力相挺💪
  • 蔡炳福
    🇹🇼😍
  • 石瑞德
  • Julie Tai
  • 劉水明
  • 謝正興
  • 戴莉婷
  • 丁泳泉
    https://media1.tenor.co/images/0085a15ece90f04ed1752c6cba35ad98/tenor.gif?itemid=14178919
  • Derek Wong
    https://media1.tenor.co/images/47223813a9e872c185f0454a0e27b9b3/tenor.gif?ver=1112&c=VjFfZmFjZWJvb2tfd2ViY29tbWVudHM&itemid=20081214
  • 郭俊揚
  • 吳子俊
    用行動支持18歲公民權❗️
    與青年朋友們站在一起,與大家一齊勇敢前行!
  • Shu Yee
    沾光也要光明正大些,你2002 還在當教授,別人就提出來了!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2245066981/posts/630546658363497/
  • Lilien Liang
    支持年青人沒錯,但18歲還是靠爸媽吃奶族的思想,真的成熟了嗎?被煽動的腦袋瓜,做出錯誤的選擇,會抱撼終身的,(國)別傻瓜式的隨著塔綠班起舞,一起的搖旗吶喊,要學學菲國及印度親美和鄰,避開戰爭的安危論述,來得到年輕人的信任才是正道呀!
  • 王啓瑞
    提早當兵年青可當2年兵抗中保台啊
  • 楊宗霖
    不須修憲!立法就可以了,又被騙了。
  • 鄧如邑
    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 Lin da Mao
    幾歲公民權無所謂
    塔綠班別齷齪就👌
  • 黃明陽
    講好聽一點是[支持年青人參政],往壞處想會不會也下修了服兵役的年齡呢?反正抗中保台灣也缺兵員
  • 曾建隆
    房價通膨那麼高先提議 升息5碼再說
  • 潘可欣
    加油˙加油˙💪
  • 陳慶文
    江啟臣加油!
  • 許麗香
    委員好,💪💪💪👍👍👍
  • 郭重遠
    江啓臣委員加油
  • 陳堅志
    ~台南市民進黨執政二十多年了!市民希望今年改選可以順利換黨換謝龍介做做看改寫歷史民主勝地!全民加油💪!加油💪!明天會更好!!
  • 蕭建新
    不在籍投票 也要 快快 達成……
    投票權 不容忽視 更應 重視~
  • 林于翔
    委員太棒了
  • 徐若曦
    便宜了它黨,還自以爲贏的人心,拿出實力來看看幾個18歲要投給你們這些天才立委!
  • 林振源
    本人建議圍剿自立民黨媒!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打蛇打七寸,蒐羅自立民相關事證,發起遊行,護國護民主
  • 林瑞銓
    有時也應該關心長照的事情老年人也有選票
  • 黃慧鈺
    支持青年参政💪👌✌
  • 李榮清
    台灣沒救了⋯⋯先去當兵了⋯⋯
  • 廖繼義
    傍晚好
  • 黃義宏
    要到了權力,請勇敢的承擔義務
  • Johnny Juan
    阿呆,隨著民進黨起舞⋯⋯
  • 林思成
    反對為了單一議題修憲
    雖然我理解國民黨在這個議題上不會持反對立場
    但 四項公投不能綁地方大選
    修憲公投就可以
    民進黨絲毫不想退讓 也不讓不在籍投票得以修憲
    雙重標準 完全不想配合民進黨的要求
    憑什麼他們想要的就可以併
    其他人就不行
    因此我並不支持這次的修憲
    公民複決需要高度民意共識
    我們不認同現在的執政黨
    這樣的修憲我認為對於中華民國並沒有幫助~
    恕難贊成 我會投下不同意票 ❌
  • Li Oi
    江主席 支持您 加油!
  • 鄭志文
    國民党不倒,台灣不會好
  • 立法委員 廖婉汝
    支持青年、鼓勵青年踴躍參與政治!
  • 蕭敬嚴
    委員在黨主席任內即表態支持及推動18歲公民權,當時擔任青年部主任的我就親眼見證。

    力挺青年,我們說到做到!
  • 江怡臻
    支持18歲公民權入憲法,讓更多人擁有民主自由參政權!力挺年輕世代!
  • 黃子哲
    國民黨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是在臣服什麼?
    倒是管碧玲官海浮沉
    比較令人同情
  • 立法委員溫玉霞
    青年參政,一起為未來打拼💪🏻
  • 呂家愷
    支持18歲公民權,下一代的未來,他們有權參與!
  • 立法委員 馬文君
    用行動支持18歲公民權❗️
    與青年朋友們站在一起,與大家一齊勇敢前行!
  • 洪孟楷
    立法院今天表決通過下修18歲公民權的修憲案,孟楷在審查發言中強調,面對民進黨直球對決的喊話,國民黨團直接面對,因為國民黨從頭到尾都是支持18歲公民權修憲案,從來沒有背離世界潮流,排在首案的就是國民黨立委江啟臣的提案版本,過去國民黨團在修憲委員會提出程序異議,是因為「程序正義」,「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

    站在歷史關鍵大是大非的這一刻,國民黨全黨做出決議支持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這也是繼2020年底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之後更具有指標意義的決定,代表18歲青年朋友是真真正正的「轉大人」!也是要趕在四天後329青年節,送給台灣的年輕世代最好的「青年節禮物」!
  • 廖怡琇【琇琇Show生活】
    支持18歲公民權❗️青年世代站出來💪
  • 立法委員林為洲
    一起支持青年參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