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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亭妃。 115,960 個讚 · 3,854 人正在談論這個。歡迎和亭妃共同關心臺灣的大小事,點亮臺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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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國民黨的修憲補考機會
一起為台灣寫下這一頁修憲史 - 明天將是台灣很重要的一天,18歲公民權的修憲案,將會在立法院表決,若有4分之3席次出席,4分之3同意,此案將可送公民複決。 18歲公民權,包括民進黨團、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以及幾位無黨籍立委都表態支持,但距離門檻85席,大約還差12席需要國民黨立委支持。而包括江啟臣、林奕華、蔣萬安、林為洲幾位委員,其實本身有提案18歲公民權,但在修憲委員會,他們都缺席了,完全不來說明他們的提案。不過國民黨還有補考機會,明天出席投下同意票,讓18歲公民權送交公民複決,一起寫下歷史。 請國民黨提案委員們,投下同意票之外,也不要獨善其身,裝成小清新,好像支持年輕人,但卻不說服自己黨內立委支持,最後讓此案停留在立法院的程序,這會是打假球。 就是明天3月25日,台灣將會在立法院通過修憲案,交由公民複決,讓台灣跟上18歲公民權的世界潮流,大家一起對歷史負責。
留言
  • 鄧如邑
    @{黃麒叡} 請大家把這篇傳給全台灣所有人!

    請大家監督原民會超額近百億的總預算!

    最該刪除的總預算是原民會一年要高達近百億的總預算!這些都是民脂民膏!

    台灣人如果知道南島民族爬上台灣原住民封號後特權那麼多應該會來搶當原住民!
    2300萬的臺灣同胞:
    大家都有權利知道 !
    納稅錢用到哪裡去!
    原民會每一年有高達百億的總預算!

    1、現在法定16族少數民族已經不弱勢了!

    2、原住民人數才佔台灣人口數百分之二點二,第9屆立委席次却佔據九席,接近立法院立委總席次的百分之八,已經超額違憲4倍過度飽和的立委席次。

    3、監察委員29位,原住民就佔了四位,人口2%而監委卻佔了13%已經超額6,5倍的席次

    4、原住民當官比例非常高,每20人就有1人在當官

    5、在30個山地原住民鄉只有原住民可以參選鄉長

    6、因他們有超額的立委在爭取各種福利所以有非常多的特權

    7、大家的納稅錢應該是用在幫助弱勢,不是用在血統補助

    8、未滿20歲及55歲以上無業免繳健保費!

    9、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

    10、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11、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12、法律扶助免費律師應該是針對弱勢,不應該是針對血統

    13、補助不應該是世襲的

    14、國家海岸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5、國家礦業也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特定族群的傳統領域

    16、大家都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不應該在讀書加分最高35%

    17、修繕補助11萬

    18、買房補助22萬

    19、蓋房補助50萬

    20、創業補助100萬

    21、為何同住偏鄉就只有法定16族有就醫交通補助!

    22、為何特定族群的信仰祭儀要放假!

    23、考公務員為何有保障名額!

    24、為何55歲開始領年金!

    25、為何55歲免費做假牙

    26、為何55歲就開使有長照2.0

    27、政府採購公告100萬以下原住民優先

    28、全台人民土地都要用買的,為何少數民族土地用抽籤分配不用花錢買!

    29、為何祖先賣掉土地!子孫還可以免費拿回來

    30.禁伐補償每公頃3萬元每人2.5公頃就有7萬5,每戶以4口來算就有30萬的補助金

    31這個.貴族不用買房且還能無償分土地!
    這些土地的來源有的是國有的,有的是把閩南客家人的家產沒收後來分贓的!

    威權特權無所不在!免費分配2.5公頃土地免費讓“政治定義原住民”抽籤取得土地(每個原住民可免費抽籤分配2.5公頃,1公頃=3025坪)2.5公頃=7562坪等於30坪的公寓252間那麽大

    32、保護補助了70多年這個族群還稱為弱勢!這種保護政策有需要徹底的檢討,是政策讓原民弱化還是人為操作!

    台灣沒有真民主!台灣還在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的法令在對待不幸出生在55個原民鄉的閩南和客家人!還在用威權方式搶奪弱勢漢農土地,給台灣少數民族抽籤分贓土地!

    共同生活在同一區塊且從事相同的耕墾開發種植,共同的經濟活力大致相等,理論上實力都差不多,差不多的困苦弱勢,如果有差別也是差在努力程度而已

    然政府為"照顧原住民",照顧的資源卻是從共同生活同一區域的另一半弱勢族群,平地原居閩客台灣居民手中豪奪霸取,這樣對克苦耐勞的閩客台灣人公平嗎?

    完全沒有要安置系爭土地生活上的弱勢閩客台灣農,完全背離山地保留地立法精神,把原本政府長期照顧補助到已經在都市生活的原住民拉回山地鄉,去分配驅離閩客台灣人後,所留下的土地,或是用水土保持去驅離台灣人使用土地

    已經有3分之2的原住民已經移居都會區,為何原住民不管身在何處都受到照顧與保護,而閩客台灣人在山地鄉卻受盡欺壓霸凌,山地鄉閩客台灣人生存權岌岌可危。

    原民會是製造種族對立!仇恨!衝突之單位!原民會把屬地主義的山地保留地竊佔黑箱變成屬人主義的原住民保留地圖利特定族群迫害非我族類!
    應該廢除他們的土地管理權,統一回歸到內政部管理!
  • 黃麒叡
    @{鄧如邑|100002147132525} 不好說,原住民永遠加分。
  • Ryan Pien
    難道「修憲複決」和年底大選放在一起就不算「公投綁大選」?民進黨不是才要求全民「不同意」公投綁大選嗎?

    民進黨要推「修憲複決綁大選」,列出了「修憲複決」和「公投」不一樣的地方,為自己的翻雲覆雨找藉口。

    事實上,不管是叫「複決」或是「公投」,它們在英文上是同一個字referendum ,而且在公民行使同意權的行為上也是一樣.

    「修憲複決」也是一人領一票(或多票),然後投票者蓋印決定同不同意修憲的項目嗎?這和公投的行為有什麼不一樣?

    在「修憲複決綁大選」的過程中,公民也需要領兩種不同的選票,一種是選人,另一種是選事?這和「公投綁大選」在投票型式上有什麼不一樣?

    民進黨反對公投綁大選有個理由:
    1)避免投票時間過長
    2)專注公投議題的討論

    難道「修憲綁大選」就絕對不會造成投票時間過長,就不會造成選民無法專注修憲項目的討論?

    我當然知道這兩個理由是民進黨的鬼扯。把技術性的問題説成政策性的問題。

    我不反對修憲複決綁大選,就如同我支持公投綁大選,可以鼓勵和增加公民參與投票,提升投票率,以真實反映「多數」的民意.

    可是民進黨是不是也應該先為反對公投綁大選道歉?(我當然知道民進黨不會道歉)
  • 蔡桑
    炒房問題何時解決
  • 楊奇賢
    國民黨不是不出席就是投反對票
  • 莊旭
    我打賭國民党全員不出席
  • 黃小安
    委員您好:
    相當多喜歡在夜間從事釣魚休閒這項活動的台南民眾對於政府突如其來「時間上」的硬性規定非常的不滿!此原為24小時開放的合法休閒釣場給予民眾夜間垂釣的權利為何取消掉了?難道我們這些在白天必須工作的民眾在晚間想要有一個安全並舒適的環境來釣個魚吹個海風聊聊天也有錯?在這邊懇請委員幫助我們🥲您是相當多人心中認定四年後必然會成為我們新台南市長的最佳人選、在這邊拜託委員能替我們爭取回我們原有的權利🥲我們對強制穿著安全保護的救生衣沒有意見也全力支持~
    但時間上的限制已經讓我們不少人連進場的機會都沒有了⋯
  • 鄧如邑
    給蘇院長及全國立委的公開信!

    蘇院長 ,您好!
    台灣再怎麽野蠻也不能用原住民3個字就搶奪閩南客家族群世代努力的血汗給原住民抽籤分贓!

    從原民會最近發文的新聞顯示,他們正積極在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立法。目前的舊法從民國37年台灣省政府首頒的《台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28條(同年行政院版第27條)就都有日落條款規定“山地保留地應俟山地人民生活改善,及有自營生活能力時解除之”。該舊法為行政命令,並無法律授權,僅為緊急安置早前被日本軍警强制從高山峻嶺、險窟危崖遷居到較安全、較低海拔山區定墾的8萬高山族才可以無償取得保留地使用之行政命令。
    至民國54年,該8萬人已全部安置完畢,保留地安置任務已經完成。所以民國54年版的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才有山地人民配餘之土地可以放租給平地人民,而且明指宜農地應該優先放租給缺乏耕地的平地人民耕作使用的規定。彼時山地人和平地人都只有承租使用權,都没有取得所有權的概念。
    迄今75年,歴經三代人,在特定族羣利益操控下,不但不按原始設置本意解除保留地,還被藉勢利導,演變成因族羣不同而有取得租權和所有權差别之分,也不斷找藉口,擴大範圍,並使人數衆多的平地山胞也可以無償取得山地保留地。國有土地因此長年流失不止,行政院放縱不查,不無濫用權力圖利他人之嫌。
    民國108年又將山地保留地管理法源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長期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名稱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本來的屬地性質改為屬人性質,對一向受歧視的混居漢族農民(非原住民)注入意識形態濃厚的政策排斥性。
    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行事執法無非皆以壓迫混居漢族農民權利為手段來滿足少數政客家族利益,為所欲為,猶如黑社會組織行為,嚴重違反台灣傳統社會誠信交易習慣與公平正義原則,在行政命令中對漢人的固有物權擅加惡意條款,寧可違憲違法也要排除漢人取得財產權利,而且變動頻率很快,山地鄉漢人的生存生計權利岌岌可危。
    據聞蘇院長的女婿和孫子女都是原住民,院長帶頭促進族羣融合本是好事,我們没有理由説三道四,只是請求院長施政要一碗水端平,做好族羣權利平等的施政表率,讓大家口服心服。萬不可只顧自己兒孫,不顧社稷安危和黎民百姓家計幸福。
    相信院長比我們還清楚,53萬原住民中,已經有2/3以上遷居平原都會區。他們的福利待遇超出一般國民標準,而留在山地的原住民不到1/3。很多山地漢人實際居住人口比原住民還多,這些漢人也是人,但生存發展權利卻被原民會處處設限剥奪。原住民三個字,如今在山地鄉就是自私、不講誠信、爾虞我詐的代名詞。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原住民挣了錢或賣土地後,可以如脱繮野馬在平原都會區購產居住闖蕩,不受受法律約束,反而享受更多的國家福利支持。而從民國60年代開始,在《農業發展條例》第12~13條鼔勵農民開發公有山坡地、山地保留地等荒山荒地政策規定公佈後,花大筆錢嚮應中央政府號召上山購買保留地耕墾的漢人卻要受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下的陷阱之苦?
    這到底是習慣吃苦耐勞的漢人比較傻?還是習慣不勞而獲的山地人比較奸詐狡猾?法律應該保護哪一方?應該懲罰哪一方?答案應該是法律必須尊重民事自由原則,承認經由社會物權交易習慣和交付使用的效力,不應該以不合情理的命令條款懲罰任何一方。
    台灣山地保留地的含義和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最大不同之處就是居住在山地保留地内的原住民没有軍警看管,人人可以遠走高飛,奔向山地以外的錦綉前程。而勤奮的漢人在不偷不搶情況下,也有權到山地受讓墾荒取得所有權。如此情況下的山地保留地早就應該解除,讓現耕作使用土地人可以依憲法第143條原則規定取得所有權,讓山地鄉水土保護和經濟發展都能朝向正常化發展,才是陽光的治國理念。不如此,還要隱晦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為惡法?還規定只有民國7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承租使用者才能繼續租用,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法律依據?這樣的規定罔顧原墾、民事交易取得和時效取得人的權利,有效嗎?立這些法是為了要保護誰?僅為保護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利益?還是為了要鼔勵原住民因身份就可以不勞而獲搶回漢人血汗財產,真的是這樣嗎?
    很多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也持同樣觀點的人,認為解除保留地的時候到了,但同時也表示尊重中央機關決定,就不知行政院的觀點如何?事關我們山地鄉的發展與重大生存生計維護權利,我們没有不維權奮鬥的理由,也懇請蘇院長對以上問題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代表 吳天祐等數十萬人一同敬上。
  • Guo Ping Lin
    多收點選舉票補助錢 不錯
  • 呂好
  • 楊文傑
  • 李承諺
    https://media1.tenor.co/images/239a102840e57a65543cf5c7b3accd5f/tenor.gif?itemid=12229645
  • Wi Lii Yang
    加油
  • 蘇子清
  • 陳文政
  • 邱東漢
  • Zhang Wenhong
    国民党不会赞成的!
  • 陳俞珍
    要替未來打算不只是知識的分享,健康也應該要幫我們照顧到阿,請問困擾臺灣已久的二手菸害問題何時要解決呢?
  • 徐銘鴻
  • 陳世雄
    我們今年拒投票給民進黨政府因為行政院長蘇貞昌治國無能貪官污吏多所以今年一定要罷免民進黨團隊和行政院長蘇貞昌全部都滾下台
  • 韓恆恕
    說實話,妳陳委員在地方上貢獻是無話可說!!但在政策上即使是錯的妳也要說成對的,這樣不會
  • 陳麗香
    恐怕難呀!自求多福吧
  • Jw Lin
    加油!不要像x黨打假球。
  • Jerry Kuo
    國民黨不倒, 臺灣不會好
  • 郭瓊源
    那些個國黨立委,如果沒出席的話,就把他們的姓名公佈出來。🤣🙏✌
  • 卓丁丁
  • Mina Chen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860418
  • 陳品泱
    希望修憲朝野有共識
  • Kevin Weng
    不用期待國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