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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台聯新聞稿 台聯:三二四暴警驅離判賠 雖來得遲但是珍貴的里程碑… 更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發生在行政院的流血驅離案,高等法院今(1/27)二審判台北市警察局須賠一百四十餘萬元,台聯秘書長周倪安表示,高等法院的判決,未來對於警察應該依法執勤有相當的警惕性,走到今天的所有受害者重視的不是判賠金額的多少,而是對於正義的呼喚。可惜至今這起國家暴力傷害人民的事件,政府下令真相未明,未重啟行政調查,未揪出打人的暴警,仍舊讓人失望。 周倪安說,今日高等法院民事庭二審的判決,駁回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警局的上訴,維持大部分民眾的賠償,且雙方皆不得再上訴。她同意司改會所言,這不僅是正義最起碼的伸張,也是法治的勝利。但是周倪安強調當事人不是在意判賠金額,而是在那一場國家集體暴力的背後,至今沒有人負責,即使是政黨輪替後,每一位警察官員不是安然退休就是不斷升官,讓尋找真相之路仍舊是遙遙無期。 周倪安說,國賠的意義表示國家有錯並承擔責任負責賠償,二O一九年十月一審判決出爐,台北市警察局須賠償一百一十多萬元,內政部長徐國勇當時還表示:「全力支持北市警局上訴,警察執法決心不受個案影響,穩定警界士氣!」周說,二O一六年政黨輪替後,權責主管仍然未能主動調查,多年來讓受害者及義務律師團不斷在法院間來回奔波與回想當時可怕的情景。今日高等法院的二審判決是一掌打在已下台剛愎自用的馬江政府身上,一掌也打在鼓勵繼續上訴的徐部長身上,其為了穩定警察士氣,居然沒有勇氣尋找真相!如此思維,不知道政府還會套用在其他已經沈海多年但仍需要轉型正義的案件嗎? 周倪安表示,我們是一個法治社會,二年多前內政部和警政署雖言尊重、支持台北市警局繼續上訴,但是掌握整部行政機器的他們未啟動自身的偵辦調查,向社會交代,在將近八年的時間裡,因為政府抱持鄉愿的態度,耗損多少司法資源、義務律師團時間精神和受害者身心靈無盡的折磨?周倪安說,這個正義雖然來遲了,但是確有讓台灣的法治再向前一小步,不管如何還是很珍貴而具代表性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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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Lillian Huang
    驅離有什麼不對,憑什麼要闖入,跟本就是暴民的行爲,要是在美國警察早就打死這些暴民,這種司法,像執政者低頭,真是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