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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 新北市。 90,014 個讚 · 3,477 人正在談論這個。這裡提供您消防施政措施、宣導資料及風災、震災、火災、爆炸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災情與應變處置訊息。👩‍🚒🧑‍🚒 🚒 內政部消防署:http://www.nf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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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將與屏東縣政府共同爭取故分隊長陳信宏從優因公撫卹!】 本署對於陳故分隊長於蘇迪勒颱風期間執行火警勤務,返隊途中主動移除倒塌路樹,遭酒駕駕駛開車撞擊致死之憾事,深感悲痛與哀悼,將全力協助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及其遺族辦理入祀忠烈祠、申領消防專業獎章及撫卹等相關事宜。… 更多 陳故分隊長因公死亡案,本署於審查會議討論時,各與會委員審慎研酌,無不肯定其盡忠職守勇於任事精神,足為消防弟兄表率,惟鑑於撫卹法及其施行細則、銓敘部歷次函示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相關規定,所稱因公殉職冒險犯難,須確符遭遇危難事故,執行搶救任務之事實(時間與空間要件);明知該災難現場存有死亡之高度可能性,且依當時之時空環境,無從預先排除其死亡之可能因素(危險要件);奮不顧身,於災難現場執行搶救任務而殉職(奮勇要件)等3項構成要件予以認定,本案客觀上恐難以認定。惟其屬「因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之因公死亡撫卹範圍應無可議。 屏東縣政府於今日記者會中表示,陳故分隊長於颱風來襲期間,憂心民眾行車安全,仍執行搶救任務,不幸犧牲生命之英勇救災行為,符合撫卹法所稱「冒險犯難」精神,本署深表同理,為爭取辦理時效及寬慰家屬,已與屏東縣政府達成共識,由該府依撫卹法相關規定,函報權責機關審定,本署將與屏東縣政府共同爭取陳故分隊長從優因公撫卹。 本案今日經與屏東縣政府聯繫,並由屏東縣政府提供相關意見,續由業務單位謹慎斟酌,避免誤解,致未能及時發文反應,深致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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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防署
    消防署政風室故主任林國珍撫卹案,是以「因公死亡」函報權責機關審議,並且經審定為「公差遇險或罹病以致死亡」,而非「因公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