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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台北市。 31,853 個讚 · 3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793 個打卡次。傳承榮民精神 追求卓越服務 永續組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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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除給付
【民國111年起再任公職停俸標準調整】
一、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4條第1項、第46條第3項規定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辦理。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自111年1月1日起調整為新臺幣3萬4,470元。
三、配合前開修正,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之軍官、士官,再任公職等職務,自111年1月1日起,其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新臺幣3萬4,470元者,停發退除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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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黃國智
    再任公職~~都退伍了~就別找工家機關就好!憑本事賺多賺少也管不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