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管碧玲 (kuanbiling), 高雄市。 109,481 個讚 · 18,622 人正在談論這個。管媽LineID:@kuanmom Line連結:https://goo.gl/lLBeUg 管媽親自服務時間: 每周六早上9點半至12點 內惟服務處 (九如四路1097號07-533-0227)
貼文
台中市府缺席會勘,暗藏一個可能的未來:
顏寬恆沙龍豪宅的保護區和地下室,極可能「被合法化」! 沙龍豪宅的建照、使照只有地上四層,地面以上超過的部分,拆除就好,但最棘手的是地下室。 從日前新聞影片中顏寬恆母親開車從地下道出現的畫面,可證實目前地下室作為停車場使用。查證該建物建照與使照並無地下層,也無防空避難室,屬違建應無疑義。 市府會要顏寬恆把地下室填回去嗎? 還是拆掉地下室?以盧市長連會同國產署派員會勘都不敢的情況來看,台中市政府很可能會想辦法用「程序疏失,且有利用之可能」讓它合法。… 更多 那違建要如何合法?一般程序上,建管部門會透過一個檢討程序,如該違建符合「結構、容積、建蔽率,未違反都市計劃規定,且獲土地使用權,僅因程序疏失,未請領建照擅自施工」且非「無利用之可能」,就有可能通過檢討,最後就只會罰款、繳交稅款,即可補辦執照。 顏寬恆的違法地下室作為停車場,未來如要避免「無利用之可能」,最關鍵的罩門就是在「433-6這塊保護區號上的車道」。 因為這個保護區土地上的車道,一端連接地下車道、通往地下停車場,另一端連通對外道路。換句話說,如果433-6這塊保護地「不能持續承租」,顏家地下室停車場因為無法對外聯絡,就「無利用之可能」,就很難通過合法化之檢討。 所以看出來了嗎? 盧市府之所以不敢派員會同國產署會勘,就是在替顏寬恆豪宅未來合法化,留下最關鍵的「活路」。 現在,照國產署說法,如果市府認定保護區土地作為車道不違法,那麼現狀標租的契約就持續有效。 屆時,連地下室都會合法化!
國產署這個出租,是大違建的護身符之一!和市政府的另一個護身符:「車道合法」,加起來讓地下室也合法化了。 厲害的角色就是這樣深諳法律漏洞!法規命令層層疊疊,懂得這麼精密的操作,先佔後租再合法!國產署的「租約」+「通行同意」,和台中市政府的「保護區開闢車道合法」,是被玩弄?還是暗中配合?在法律漏洞下,恐怕找不到證據證明!唯一明白的是:政府威信被特權踐踏了!
留言
  • Long Chung
    請問委員:公務員公然怠惰,瀆職,難道行政院,監察院都無法可管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