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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 Sun-Han 。 22,755 個讚 · 2,719 人正在談論這個。洪申翰|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 長期任職環境組織,投入能源轉型、環境治理等政策工作。 中央與地方政府能源諮詢委員,協助政策規劃。 現在是努力促成台灣社會成功轉型的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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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家暴受害無法可管?
《#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到現在已經23年。
這些年,台灣社會有許多進步。我們在2019年通過了《#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性伴侶可以合法登記結婚,成為法律上合法有效的配偶關係。
但我們卻發現,現行的《家暴法》有漏洞,必須要補起來。 🔺#家暴法的漏洞到底在哪?
在同志家庭中,如果當事人被公公、婆婆、小叔等姻親言語、精神、肢體暴力,現在完全 #不能適用家暴法、沒辦法 #聲請保護令… 更多,這是相當不合理的! 如果你是異性戀,在婚姻中遭受姻親(例如公公、婆婆、小姑、小叔)家暴,即便沒住在一起,還是有《家庭暴力防治法》可以保障。 但同性戀婚姻,因為當初《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立法 #不適用 民法「姻親」的規定,同志無法成立姻親關係,所以家暴法也無法針對「未同住的同性配偶姻親」來做解套。 同志在法律上連獲得最基本的保障都沒有,就只能用一般刑法,提告恐嚇、傷害,這就是現在家暴法的法律漏洞。 🔺#為什麼必須快點修補家暴法漏洞?
你可能會說「受害者還有刑法可以用啊!」 沒錯,受害人當然可以提告恐嚇、傷害。但,施暴的人通常是伴侶的親人,在人情考量下,往往不會直接告,因為告下去對方會留案底,所以比較常會先用「民事保護令」這類不會讓施暴者留下案底又可保護自己的方式。 同志婚姻現在不適用民法「姻親」規定,所以就造成《家暴法》也不能針對「未同住之同性配偶姻親」的暴力行為提「民事保護令」,這就大大增加受暴者向外求助的阻礙。 🔺#法律應該保障所有人_不分異同
📣#阿中部長承諾改善_接住受害者
我們的《家暴法》對受害人提供許多保護措施和各類補助。
例如:緊急生活扶助費用、心理諮商費用、律師費等等,但是如果不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義的家庭成員,不但無法聲請保護令,也很難申請這些相關的保護措施和補助。 今天我也質詢 #陳時中部長,部長表示已經將修法版本送到行政院,會再積極跟政院溝通。也承諾在修法前可以用行政命令或函釋給地方政府社政單位,讓地方社政可以先給這些被遺漏的家庭暴力受害者相關的保護措施和補助。 📣不要遺漏需要幫助的每個人,我們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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