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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 屏東市。 7,050 個讚。本局facebook粉絲專頁不定期分享租稅教育及宣導、講習會、稅務新聞等訊息,歡迎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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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註冊繳交之宿舍費得列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

   國稅局屏東縣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就讀於國內各級學校,註冊繳交之宿舍費部分,可憑註冊時繳交之宿舍費或學費(其中宿舍費金額應明確劃分)收據影本,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6小目規定列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適用。本分局提醒您,新的學期已開始,莫忘了您的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第二課楊課長   聯絡電話:08-7311166轉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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