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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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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重罪輕判 否則形同鼓勵貪污】 今天我在司法委員會針對 #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 2009年至2014年間以親屬為人頭,向議會 #詐領助理費 228萬餘元,遭檢方依 #貪污罪 起訴,所涉犯之罪屬於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卻經台北地院以被告 #認罪,#顯可憫恕,僅判 #合併執行刑2年,#緩刑5年。檢察官並認為 #沒有提起上訴必要。 類似案件,#前嘉義縣議員汪志敏 於相同期間也以人頭 #詐領助理費,犯 #… 更多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之貪污重罪,經台北地院以被告 #認罪,#顯可憫恕,僅判 #合併執行刑2年,#緩刑5年。同樣檢察官也認為 #沒有提起上訴必要。 經查,台北市議員秦儷舫與嘉義縣議員汪志敏,詐領助理費案的減刑理由一模一樣:
1.#偵查中自白 並 #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減輕其刑。
2.依據 #刑法第59條 認定「#顯可憫恕」,再減輕一次。
且兩案都獲得法院 #緩刑 的恩典。 社會各界強力批評秦儷舫的判決結果,已產生 #定錨效應。為什麼議員的貪污行為,都可以因為自白,被認為是所謂「顯可憫恕」? 司法院周副秘書長備詢時表示對此兩件個案不是很清楚,但表示金融法規裡面也有同樣 #重罪 的內線交易,若被告把 #犯罪所得繳回,也通常可以 #獲得輕判。此外,也會斟酌犯罪所得金額的大小而決定宣告的刑度。 司法院副秘書長對這種社會關注案件不了解,我對此深表遺憾,特別指出這種 #輕判的定錨效應,#形同鼓勵類似犯罪發生。 其次,針對檢察官在這兩個案件都認為沒有上訴必要,法務部次長表示,上訴與否應該要尊重檢察官意見。 最後,我向法務部呼籲盡快提出公益揭弊保護法草案,反觀美國總統拜登砸百億反貪腐,台灣卻連公益揭弊保護法都還沒提出。 法務部次長回應,公益揭弊保護法目前在修正,正在研議公、私部門是否要合併立法,預期下個會期可以送進立法院。 #反貪腐
#陳椒華
#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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