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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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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3年法國的無冕女王羅蘭夫人說:「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今天的台灣,已經落入一個: 「安全、安全,多少侵害人權的罪行假汝之名而行。」的狀況。… 更多 上週詹老師在中壢被員警任意臨檢,因為嘴秋說了一個【蠢】字,就被警察以妨害公務為由,以大外割壓制在地,並以手銬腳鐐伺候了九小時。前天我在粉專上就此事作了理性的分析,奉勸警察執法時應該謹守法律界限,也要了解執法時人民都有權提出異議,警察如果行為於法有據,就應該要說明,而非動輒以【妨害公務】恫嚇。果然,有不少人批評我居然此時不挺警察。 目無法紀的警察,我挺不下去的! 此時的警政署,應該要派出法制室、行政組來對外說明,中壢分局員警對詹老師的臨檢真的合法合憲嗎? 昨天我去國防外交委員會問國安局、特勤中心,針對彰化退警被警察設局移送被法院判決無罪案,質詢特勤的聽不到、看不到的指令,是侵害人民言論自由的違憲作法,特勤中心副指揮官還回我說,該案彰檢已經上訴,正在審理中,要我不要介入個案。 我哪是介入個案,而是這一連串的事件,人民對警察和司法的信任已經岌岌可危了! #我愛警察更愛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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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Sean Yeh
    別刪我留言喔,自己說過的話,不想承認?
    https://news.cts.com.tw/cts/life/201703/201703201858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