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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 17,914 個讚 · 3,941 人正在談論這個。改變政治需要有你,一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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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三讀通過
#社安不漏接的網還要再努力 歷經民間多年的推動呼聲、相較於美、日,台灣已落後國際20至30多年的今日,「跟蹤騷擾防制法(跟騷法)」今天(11/19)終於完成三讀,比較遺憾地是在「跟騷行為」的定義中,仍然增加「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要件,始得整個法的保護性存在一明顯漏洞。… 更多 為落實立法目的,我在黨團協商時即提出要求行政機關在後續研擬相關子法規定及作業程序時,務必邀請民間相關團體參與討論,提供被害人服務經驗與實務處理建議,且為避免出現保護被害人之缺口,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兩年內,研議修正方向,不讓任何一個被害人遺漏在保護網之外。 現代通訊設備的普及化,讓跟騷行為除了過往常見的對被害人持續性監視、跟追、掌控行蹤,如今透過網路媒介反覆傳送擾人訊息,或是濫用、散發他人個資等,都足以對被害人精神造成嚴重傷害,更重要的是,這些反覆糾纏的行為,若無法在初期加以遏止,有可能導致加害強度提升,最終以被害人生命、身體等重大法益遭受侵害的悲劇收場。 防治跟騷行為,不應限於「與性或性別有關」,最主要理由在於:跟騷行為對被害人所造成的傷害,並不因與性或性別「無關」就可缺乏國家保護介入的需要,更令人擔憂的是如何證明「與性或性別有關」? 今天通過的行政院版本,已是限縮保護網的法條,這會否讓外界誤以爲與性與性別「無關」的跟騷行為被害人不受這部法律所保護,而不去報案要求保護,這ㄧ定不是各界推動本法時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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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羅琇玲
    賴委員,最認真的優質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