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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 新北市。 90,014 個讚 · 3,477 人正在談論這個。這裡提供您消防施政措施、宣導資料及風災、震災、火災、爆炸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災情與應變處置訊息。👩‍🚒🧑‍🚒 🚒 內政部消防署:http://www.nf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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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新聞稿】 強化山域事故防範機制 持續精進人命救助作為 針對今(28)日媒體新聞報載有關山難搜救一事,消防署將協調山域主管機關加強民眾登山應行作為及安全規範,並與各消防機關持續強化山域事故人命救助效能,以減低山域事故發生及人命傷亡。… 更多 消防署表示,104年4月23日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第25次會議已決議於山域事故發生時,以山域主管機關處長擔任行政綜合協調總指揮官,第一時間動員轄內人物進行搶救,俟消防人員抵達事故現場後擔任人命救助指揮官。消防署近期將邀集各山域主管機關營建署、林務局及各直轄市、縣政府(消防局)、警政署、空勤總隊等開會研商,就如何強化民眾登山應行作為及安全規範,例如研議5人以上始能申請入山、登山需攜帶必要裝備器材如GPS、衛星電話,及入山須聘請嚮導並投保登山險等,以有效降低山域意外事故之發生。另如未遵守規定任意入山者,應予處罰,因而發生事故者,所生損害及救援所需費用,應由個人自行負責。 各消防機關每遇山域事故皆第一時間動員前往救援,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執行人命救援工作,實已嚴重影響自身消防勤務之運作,惟為人命搜救均仍戮力以赴,雖多有成功救援案例,但囿於山域廣闊複雜人員搜救不易,爰仍有登山失蹤者不幸喪生搜救失敗案例發生,這實為所有消防及救難人員心中的痛。為強化人命救助工作,並加強與山域管理機關及民間救難團體協調聯繫支援事項,內政部已於104年4月23日函發修正「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消防機關處理山域事故人命救助作業要點」,並於今日召開災害搶救實務研討會中,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機關與會人員進行宣達相關應辦事項。 消防署統計96年至103年全國消防機關執行山域意外事故救援案件,平均每年發生185件、受困待救人數382人、獲救人數356人、尋獲比例98.6%(如附表);消防署表示肯定各消防機關執行山難救援成效,亦對於部分民眾登山失聯不幸喪生事件,表示遺憾與不捨,日後將會與各權責機關及民間團體共同努力,強化山域事故防範機制及持續精進人命救助作為,以減低山域事故發生及人命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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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Wang Alex
    請問山難不是林管處才是主導業務機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