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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B局長室, 臺北市信義區。 45,501 個讚 · 10,369 人正在談論這個。與局長的對話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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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包」終究被「抓包」 25歲女子運毒又販毒終落網》 「埋包」是毒品交易術語,意思是賣家把毒品放在隱密地點,讓買家自行前往取貨,買賣雙方在交易過程完全不碰面,藉此躲避查緝。 我們這次查獲的25歲女毒犯,就是用「埋包」手法販賣大麻牟利,毒品來源則透過國際郵包夾帶進口取得,還會故意在收件資料填寫假名,讓警方難以追查,平日聯絡同夥、買家也都使用加密通訊軟體,手法非常狡猾。… 更多 我們偵四大隊今年7月查獲2公斤的大麻郵包,經過2個月耐心蒐證,發現幕後主嫌就是25歲的潘姓女子,昨天將她拘提到案,搜出吸食器、手機等贓證物,自以為設下層層「斷點」就能逍遙法外的潘女,這下子斷的恐怕將是自己的大好前程。 提醒年輕朋友,大麻是我國列管的第二級毒品,持有大麻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大麻者,更將面臨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責非常嚴重,切勿以身試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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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信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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