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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正宇。 23,133 個讚 · 855 人正在談論這個。融合新民意! 我們做得到用心傾聽年輕人的聲音~ 你,可以改變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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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19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未來針對跟蹤騷擾行為,警察機關調查後應給予「書面告誡」,如果再犯,被害人、警察與檢察官皆可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更多 今年4月行政院提出草案,將騷擾行為定義為「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同時也列出了八大跟騷樣態,未來只要行為人有犯罪嫌疑,警察機關應給予書面告誡,如再犯,被害人、警察與檢察官可申請保護令,行為人則有最重5年有期徒刑之刑責。 《跟蹤騷擾防制法》歷經多年研議,正宇要特別感謝從未停下腳步的民間團體和辛苦的院會同仁,也要向在今天本法正式三讀通過前所有的受害者致上正宇最深的遺憾,希望今天之後,社會不要再有同樣的憾事發生,願所有的受害者能獲得法律的保護。 今日院會進行最後的三讀程序,正宇也相當榮幸參與其中,參與歷史性的一刻,正宇認為這部法規還有相當多需要完備的部分,像是緊急保護令的納入等,今天僅僅只是個開始,未來的路,我們鬥陣來走。 #院會 #跟蹤騷擾防制法 #三讀
#立法委員 #趙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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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Rocky Yang
    請問委員酒駕什麼時候才能加重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