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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 100,992 個讚 · 9,379 人正在談論這個。雲林縣第一選區(海線) 第十屆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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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修法三讀 網路賭博有法可罰! 這幾年 #網路賭博 問題越來越嚴重,但利用電腦或手機連線到國外的主機上網賭博,卻往往無法可罰。立法院前天三讀通過「刑法266條」修正案,明定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式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展現民進黨執政,維護社會治安的決心!… 更多 經典廣告詞說,「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網路的發展,雖然讓我們的生活更為便利,卻也讓犯罪行為找到新途徑。過去我們想到賭博罪,可能是公園裡幾個人圍起來賭錢,但一邊在國內招攬賭客、另一邊用網路連線國外以規避國內刑責的手法,不但金額更高、年齡層更低,對社會秩序的影響也更大。治芬聽到許多憂慮的家長、老師、警察人員反映新型態賭博問題嚴重,但這種網路連線的作法卻不合乎修法前聚賭所謂「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的定義。 這次修法的重要關鍵,是個2018年的刑事判決。有人以帳號密碼登入賭博網站,進行賭博行為;明明都是在賭博,有輸入帳號密碼,就不符合修法前賭博罪規定的「公共場所」。而雖然刑法268條另外有不需要「公共」的「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罪,但用網路科技遠端化、分散化的規定,也更難掌握處罰。 而為避免拿掉「公共」可能會定義太鬆,讓幾個朋友私下打個小賭,比如常見的賭塊雞排賭杯珍奶,都莫名觸法。行政團隊在嚴謹的討論後,也很明確地排除「暫時娛樂之物」,還在立法理由用「白話文」寫清楚說,「輸贏微小只是娛樂、輸贏飲食或電影票等財物」,並非賭博。兼顧民眾的自由趣味,與社會秩序的維護! 法律必須與時俱進,興利的法律是這樣,除弊的法律也是這樣。網路新型態賭博立法禁止,而治芬前陣子接獲陳情,以電商網站銷售尚未禁止的新興毒品的情況,政府也在跨部會積極處理。努力開會,除弊興利,這是我們立法委員的責任! #治芬一直都在
#治芬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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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明彥
    罰五萬對網路賭博根本就不痛不癢,有些網站每天的賭金在上千萬對他來講五萬只是被政府抽走的稅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