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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賴惠員, 台南市。 22,338 個讚 · 1,539 人正在談論這個。值得信賴/會做事的/立法委員《第十屆》 【台南市第一選區|新營區、柳營區、鹽水區、後壁區、白河區、東山區、北門區、將軍區、學甲區、下營區、六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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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安!大家一路順風唷🚢
我與我的辦公室主任 #曾淑雯 來與水利署小組長們問好~
提醒大家要勤洗手、做好防疫措施、旅遊安全又開心😃
#賴惠員 #農業民生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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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h Chen
    籲請維護基本居住寧靜人權。
    懇請委員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 更多 請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