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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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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證據說話吧!
有人質疑我口說無憑,要我舉證說明民進黨如何阻擋修法。 復議是立法院對於已通過之議案認為有錯誤或不當之情形,允許在一定之條件之下,由立法院於同一會期中可提出再審議【立法院議事規則42-45】。 陳瑩版的修法案在12/11一讀付委,12/15民進黨團提復議,把這個案子打入冷宮: 另定期處理。至少,有四天新聞喧騰一時,各地的退警協會興高彩烈。 葉毓蘭版的修法,在12/24程序委員會一讀付委,在散會前,民進黨團柯建銘提案復議,在21:32散會前做成決定: 另定期處理。(原決定: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嗣經復議,做如上決定) 詐騙黨的嘍囉們離我遠一點....
詐騙黨,只配一個字: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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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淵元
    靠腰,今天一覺醒來退休俸又被詐騙集團扣了1.5%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