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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臺中關, 台中市。 3,399 個讚 · 23 人正在談論這個。服務 便捷 安全 廉能 通關問題請來信 臺中關網站/互動專區/各類信箱/臺中關關務長電子信箱 創立時間:中華民國65年10月31日 公共運輸:臺中市區公車308路公車 於臺中港務大樓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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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者權利保護宣導】
進口報關有疑義,納保官來幫您! 甲公司長期於基隆關報運進口食品,近期一批貨物於報關前,甲公司查詢相關資料,依類似貨物稅則預審案例申報A稅號,但經基隆關改列為B稅號,甲公司老闆不服,向基隆關申請依原申報A稅號核定,並退還補徵稅款。… 更多 基隆關承辦關員收到甲公司申請,立即報告主管,主管正好是基隆關納保官,瞭解甲公司主張及案情概略後,便致電甲公司老闆,介紹納稅者權利保護制度及納保官功能,強調身兼納保官,自當盡心盡力協助解決稅捐爭議,也因是承辦單位主管,對於案情進度及分析能更有效掌握及解答疑義。甲公司老闆聽完,決定申請納保官協助處理本次爭議,也同意身兼承辦單位主管的納保官無須迴避,以利儘速解決案件爭議。 嗣基隆關承辦關員向關務署提報貨品稅則歸類產生疑義並召開研討會,最後認定甲公司此次進口食品,難以符合所主張A稅號分類意旨;納保官在得知稅則疑義核定結果後,再次打電話給甲公司老闆,詳細說明此次進口食品不符合A稅號分類意旨理由;原本不服的甲公司老闆感受到納保官用心服務的誠意,表示尊重基隆關核定結果,並且撤回原申請案,除感謝納保官,並對基隆關積極熱忱的服務態度表示肯定。 從本件納保案件可以看到,納稅者對於納保官中立性及專業服務感到滿意,透過納保官即時協助解決稅捐爭議,雖然結果未符合納稅者最初申請目的,但透過彼此良善有效溝通,納稅者亦瞭解來貨確實無法符合所主張的稅號,欣然接受基隆關對來貨稅則歸列的核定,最終獲得徵納雙贏的和諧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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