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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高雄市。 4,051 個讚 · 125 人正在談論這個 · 962 個打卡次。高雄關 用心為您提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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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申報作為機器零件之「閥、軸承、齒輪、密合墊」等之稅則,以利貨物快速通關 內容:
… 更多 高雄關表示,邇來有業者報運進口已列有專屬稅則之貨品,常誤報為特定機器零件之稅則。例如:稅則第8481節之「閥」、8482節之「軸承」、8483節之「齒輪」及8484節之「密合墊」等,雖作為特定機器之零件,然依海關進口稅則第16類類註二(甲)機器零件分類原則,此等零件即使係專作另一特定機器之零件用,亦應歸列其本身應歸屬之節(例如:「其他滾針軸承」應申報稅則第8482.40.90.00-4號),業者常誤報為特定機器零件稅則(例如:上開貨品作為起重機、鏟土機、挖掘機、鑿隧道機等之零件,申報稅則第8431.49.00.00-6號「其他第8426,8429或8430節機械用零件」),以致影響通關時效,甚因補稅而生爭議。 該關進一步說明,依據海關進口稅則第16類類註二(甲)「凡零件本身屬第84或85章各節所明列之物品者(第8409、8431、8448、8466、8473、8487、8503、8522、8529、8538 及8548 等節除外),應歸入該兩章所列各節。」規定,進口以下貨品作為特定機器零件,應申報專屬稅則。栓塞、旋塞、閥等(第8481節)、滾珠或滾子軸承(第8482節)、傳動軸、曲柄、軸承殼、平軸承、齒輪箱與齒輪裝置(包括摩擦齒輪、齒輪箱及其他變速器)、飛輪、滑車、滑車組、離合器與軸聯結器(第8483 節)及第8484 節之密合墊及類似接合墊。 該關呼籲,業者報運此類貨品進口時,應依據前揭海關進口稅則第16類類註二(甲)機器零件分類原則,正確申報稅則,如對貨物之稅則或相關輸入規定有疑問,可於貨物進口前依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備齊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申請書等文件(請至財政部關務署入口網首頁>資訊匯流>資料下載>書表下載>進口業務)向進口地海關申請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以加速通關並有助減少徵納雙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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