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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統轄基隆、臺中、高雄及花蓮四個港務分公司 80441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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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公司提升COVID-19警戒標準 加強防疫作為‼️‼️‼️ … 更多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1日宣布自即日起至6月8日提生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港務公司李董事長賢義特別要求轄屬各分公司及子公司立即召開「加強防疫作為之緊急應變會議」,總公司於今(12)日下午1點30分由鄭助理副總經理淑惠邀集各一級主管及相關人員主持召開「因應COVID-19疫情提升之緊急應變會議」,於會議中要求賡續執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職場員工健康防護計畫」等各項防疫作為,以維護公司所屬員工健康安全與港區營運安全。 港務公司除強化各港防疫措施外,並要求執行「各項會議、教育訓練、參訪等相關活動,採取延後或視訊或暫停方式辦理」、「員工居家、分區辦公之整備」、「如何提升員工疫苗接種率」、「強化防疫緊急應變(通報、連絡、處理)」、「隨機無預警督導訪查各港執行防疫情形」等各項強化防疫措施。 為維護港區正常營運及到港服務船員、港區航商業者等相關業者防疫作業安全,除宣導並要求港區相關人員應遵照「港埠防疫 COVID-19作業指引」及「COVID-19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據實辦理港埠作業及船邊作業等相關工作人員,應分班作業,儘量避免作業時間及人員重疊,交接事項以透過無線電或通訊軟體等方式為原則,作業前應測量體溫、確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到港船員禁止下船。對於船員活動範圍、人數及作業時間,業者應進行管制並詳實登錄記載每日出勤作業人員名單,且申請下船之船員於作業完成後,應立即回船不得於碼頭逗留等各項防疫作為。 另公司所轄「基隆分公司、臺中分公司、高雄分公司、花蓮分公司及臺灣港務港勤公司等,亦同步邀集港區相關業者,完成各港疫情警戒標準及應有之防疫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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