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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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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盈餘減除「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以累積虧損並經實際彌補為限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營利事業申報未分配盈餘,列報減除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係指營利事業以當年度之本期稅後純益實際彌補其截至上一年度決算日止,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累積虧損數額),並依公司法第20條、第228條及第230條規定,營利事業應向股東會提出虧損撥補議案,並經股東會議決後實際彌補,方可減除。… 更多
  該分局指出,A公司107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帳列累積虧損300萬元,該金額係A公司帳列105年12月31日以前之累積盈餘200萬餘元加計106年稅後損益負500萬餘元之合計數。惟A公司申報107年度未分配盈餘時,卻列報減除「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500萬餘元,未將105年帳列累積盈餘併入計算實際累積虧損金額,致短漏報107年度未分配盈餘200萬元,經按短漏報未分配盈餘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並處以罰鍰。
  該分局呼籲,營利事業申報未分配盈餘,按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於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各款規定自未分配盈餘減除時,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因錯誤致短漏報未分配盈餘,而遭到補稅及處罰。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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