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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台北市。 104,511 個讚 · 9,808 人正在談論這個。認真拚、用心做,我是洪孟楷! 新北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 南加大公共政策、台大政治雙碩士。 十年中央地方政府歷練。 自我要求!在中央會監督、在地方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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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警判無罪!我覺得不行!! 三年前太陽花學運時,包圍中正一分局並且公然辱罵執法的警察局長及員警,一審判處拘役55天,但昨天二審高院認為他是「善意」的合理評論,改判無罪!無法維護員警執行公務尊嚴,讓暴民辱罵員警還無罪,這分明是看風向辦案!全國人民都應該向做出此離譜判決的法官怒吼「辱警判無罪、我覺得不行!」… 更多 首先,整件事情是發生警察局長及員警在執行公務時被公然以低俗粗鄙的話語辱罵,現在刑警蒐證畫面完整呈現,如果連此公然向公權力挑釁行為都無罪,那豈不是法治國家自我閹割,法治觀念蕩然無存。往後員警在執行公權力時又如何能由尊嚴地捍衛合法者的權利嗎? 再者,從林全院長首要命令是簽署向太陽花學運份子撤告開始,是否對於太陽花學運當初的種種行為都是讓步和退縮,現在高等法院也看風向判案,蔡英文林全可以做太陽花的後盾,全國警察的尊嚴又是誰來做他們的靠山呢? 直到現在,方仰寧局長及其他當時執法員警仍被法律訴訟纏身,三不五時需親跑法院,嚴重影響生活。「執法者官司纏身、辱罵警者無罪放」。這才是真正的王八蛋判決!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6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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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崇晏無罪「警察脊梁被打斷了」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太陽花學運結束後的「路過中正一」行動,洪崇晏等人在中正一分局前指責當時分局長方仰寧「下賤、下流」,一審被依侮辱公務員罪處洪拘役五十五日,高等法院昨逆轉改判無罪確定。對洪崇晏被判無罪,北市警察局只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當初被罵的方仰寧更只有四字:「不予置評」。
留言
  • 李寶玉
    縱使這個洪兇手在恐龍法官的判決下無罪但是警察脊樑被打斷,他要負責醫藥費和精神賠償金額吧!法官啊!請你可憐警察先生的悲慘遭… 更多遇吧!他因公被這個洪小子所傷害!總要有天理吧!法官啊!我求求你當ㄧ回的「青天老爺」吧!公門好修行!你只要替警察討公道這件好事,一定會媲蔭子孫啦!否則我真替你捏把冷汗,就像賴神說「會有報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