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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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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名新祕上網回應說,沒有立刻報警,錢是在新娘二進前,至休息室換裝時,就發現不見,直到宴客完才報警。警察先查驗身分,大家都無前科,之後說要搜身。「進去後就開始脫鞋子襪子褲子內褲衣服。」】 昨天在電視新聞上看到令人皺眉的新聞,心中直想: 這樣符合比例原則嗎? 有沒有必要脫衣搜身?警察認真辦案是好事,千萬不要給自己惹麻煩! 果然剛剛看到即時新聞,婚宴的男主角現身說法,為警察講出公道話!!! 希望今天的電子媒體也能做相等篇幅的平衡報導! #為警察加油
#可以認真但不能超過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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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禮金失竊警遭控脫光檢查 新郎出面打臉大逆轉 - 社會

高雄市湖內區1家餐廳16日舉辦婚宴,新人遺失12萬5000元的婚禮預備金報警,警方到場,請被認為有嫌疑的新人、婚禮祕書等5人,配合脫衣檢查,傳出新郎脫到剩內褲,友人PO網質疑執法過當。警方強調,事先已徵求同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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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陽
    不是現行犯問題,警察受理後,有規定調閱監視器等調查就好,幹嗎動手翻包包呢,自找麻煩,笨喔,今天如果是客人數百人有嫌疑,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