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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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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管理人負有申報遺產稅義務,請依限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繼承人之有無不明且無遺囑執行人者,得由親屬會議於一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未選定者,該無人繼承之遺產得由稅捐稽徵機關、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向法院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經法院指定之遺產管理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及第23條規定負有遺產稅申報義務。該遺產稅之申報期限自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之日起算6個月內。
… 更多 該分局說明,遺產管理人應依民法第1179條規定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一年以上之期間,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及受遺贈人於催告期間報明債權及是否同意受遺贈之聲明。倘遺產管理人因上開公示催告程序尚未完成,無法確定被繼承人死亡前未償債務,致無法於指定遺產管理人之日起算6個月期限內申報遺產稅者,應於上開6個月期限內依遺產贈與稅法第26條規定,向稅捐稽徵機關提示已依民法第1179條規定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證明並以書面申請延長申報期限,稅捐稽徵機關得准予遺產管理人遺產稅申報期限延長至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後1個月內提出。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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