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貼文
上午在台北市的防災科學教育館接到亞東醫院外科加護病房洪芳明主任的電話,告知庭豪已經二度判定腦死,也經過檢察官法醫的相驗,下午要進行器捐,預定會有十位以上的病患受惠。院方將在11:00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庭豪的父母親希望我能出席記者會,說明我預備推動的「楊庭豪條款」修法計畫。
 … 更多
根據統計2016、2017的死亡車禍,無照駕駛有369件、酒駕是301件;2018-2019年A1+A2累死傷,無照肇事有375人死亡,55107人受傷,反觀酒駕肇事有249人死亡,10586人受傷。無照死亡車禍的嚴重程度遠比酒駕嚴重。 在台灣無照駕駛又多以未成年人為主,因報考汽車與機車駕照之規定,相當未成年人為圖交通便利因素,草率無照上路。但相關衍伸交通事故乃至死亡意外不勝枚舉,根據道安資訊查詢網統計,去(2019)年少年(13-17歲)之死亡交通事件為62件,其中少年無照機車死亡就高達43件。
 
目前我準備修刑法第185條之3跟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21條,除了比照毒駕、酒駕的不確定殺人故意加重無照駕駛致死者的刑罰外,並特別針對父母、監護人、教唆者、借車的人課予刑責。
 
此外,有許多基層弟兄向我反映,楊庭豪此次會在執勤時被撞殉職,歸根究柢,仍在同仁為了治安常常忽略自己的安全,沒有安全駕駛的規範。尤其最近因為斗六分局長與南市、高雄市警察局長都被拔官,所以對於轄內的鬥毆滋事都當成緊急任務,未來我會督促內政部訂定執勤的安全規範,因為近年來法院的判決,也多偏向,雖然警車及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時,有道路優先權,但仍應特別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之安全,若無法證明有顧及其他人車安全情事,都會有大概3成左右的肇事責任,同時我也希望內政部能為所有的警車、消防與救護車投保集體超額責任險。
 
楊庭豪遺愛人間,媽媽告訴我他21年來沒有用過健保卡。他健康的器官,在未來的歲月中仍然會在十幾個人身上做工,未來的歲月裡,庭豪的心臟仍然砰砰的跳動,他的眼睛仍會看見美麗的世界….
 
#楊庭豪一路好走
#推動楊庭豪條款修法
#楊庭豪遺愛人間嘉惠警察
圖片
留言
  • Fran Teng
    現在警車的保險不足部分,很多都是請警友幫忙補足,但其實回歸由國家來負責比較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