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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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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出 #電動車充電、#露營場 #主管機關 啟動制度健全化】 這周,我舉辦了一場協調會、三場公聽會,其中觸及的兩個議題中,都跟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明 有關。 周一討論的「#露營場合法化」爭議很大,但其實一個基礎問題在於目前的《露營場管理要點》及《露營場設置申請作業審查流程圖》草案中,還看不到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雖然行政院已經在今年3月23日為此召開的協商會議中,指定 #交通部觀光局 為 #… 更多露營場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因仍未明訂於法規中,連目前推出的《露營場管理要點》草案中也未寫明,這種朦朧美,落到地方政府的執行階段,還可能發生推推找找事主是誰的問題,也導致露營場的討論,只限於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上的露營場,而非針對 #整體露營產業發展 的探討和規劃,先前也是因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明,無法繼續推動 #擬將露營場整體納管 的《#發展觀光條例》修法草案。 而昨天的「#電動車回家充電」公聽會,討論電動車主於社區停車場難以裝設充電設備之困境,也遇到找不到「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問題。其實2019年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62次會議已決議 #指定經濟部為電動車充換電站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同樣因未訂於相關法規之中,導致相關部會各行其是,無法整合解決車主困境的情況。 因此,議題的持續追蹤推動十分重要,如何在接力努力之下,一步步建立起法制,使其發展健全化,首先 #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下來,真的非常關鍵!露營場合法化的修法草案已經箭在弦上,透過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入法(指《露營場管理要點》),有助於進一步推動將露營場整體納管的《發展觀光條例》修法。而社區充電樁設置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我也將函請行政院消保處進行法規釐清和統籌,再另召開會議協調。 #確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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