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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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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杰(民)終於在第23條表決前上台發言,表達這種強徵水利會從清朝開始積攢的財產,將人民的財產充公,根本違憲,與國民黨一起投下反對票! 令人失望的是民眾黨與時代力量,自甘為民進黨的護法,對政府侵害人民財產權的惡行視若無睹,可惜啊。 #只有國民黨堅定為農民抗暴
分享 立法委員 李德維
農田水利法修正案 #續戰! 第23條:「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資產及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也就是所謂的「#充公條款」,將百年自治歷史,不乏私人投資或捐贈的農田水利會資產收歸國有! 「農田水利會改制後,因地籍整理而發現之原屬農田水利會之土地,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逕為登記,其所有權人欄註明為國有,管理機關由主管機關指定所屬機關為之。」 這你敢信?2020年的中華民國,竟然立法直接接收私產!現在在冊的接收,未來要是查到也跑不掉! 樂見民進黨立法委員 黃世杰 本於專業良心投下反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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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小捲
    嗯! 未來 按照這標準
    民進擋財產理當歸於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