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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陳椒華。 21,395 個讚 · 7,020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陳椒華,在保護烏山頭水庫的抗爭中,黑衣人持槍恐嚇,甚至拿鐵條毆打我,所以環團夥伴叫我「鐵娘子」,我自嘲是被鐵條打過的鐵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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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與邱顯智委員、王婉諭委員、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北市聯醫工會理事長郭蕢瑩護理師、 屏基工會理事長詹智鈞醫師及時代力量發言人吳佩芸藥師共同舉行「#醫療防疫最前線,#津貼獎勵不能少」記者會,呼籲政府應解決 #防疫津貼獎勵規範不明、#亂象叢生的問題。 現在政府用以補助防疫工作人員因公染疫造成的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情況,所訂定的「#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 」,也存在一些申請上的障礙。根據「#… 更多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指出,自五月疫情爆發以來,國內已至少有 27 家醫療院所傳出醫護人員確診武漢肺炎的消息。傳有許多第一線醫護憂心若醫院認定的調查結果為院外染疫,恐將無法領到相關補助。對此,指揮中心過去曾表示,因公染疫的補助不會單方面以醫院的報告做認定,基本上會從寬認定,疫調難以釐清時,也會往當事人有利方向來研判。 不過,若去看現行補助辦法規定申請人應向主管機關檢附的文件項目,其中之一仍要申請人出具相關單位開立的 #因公染疫證明文件,也就是說,假如醫療院所不認同染疫醫護人員是在醫院內因公受到感染的,仍有可能不願意開立相關證明文件給醫護人員,使得向疾管署申請補助時受到阻礙。雖然指揮中心在 7 月 8 日的記者會曾補充,若醫院不願意幫醫護人員開立證明文件,只要在申請書上敘明理由,依然可以提出申請。 然而,這樣權宜曖昧的作法,實務上仍會造成第一線人員不必要的障礙和困擾。我們呼籲,#衛福部應儘速修正「#因公染疫補助辦法 」,明文規定讓醫護及防疫人員能夠不需事前獲得相關單位的證明文件,#亦能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進入實質審定的程序,並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雇主證明文件的有無不會影響到申請資格,才能真正保障醫護及防疫人員的權益。 此外,時力黨團在前次審查紓困預算時,也曾提出主決議並通過,要求政府應於一個月內研提「職業因素感染 COVID-19 認定參考指引」。我們要再次呼籲勞動部和衛福部,#應參照許多國家認定較利於醫護人員原則,#擬定相關指引,保障第一線醫護、防疫人員及相關高風險接觸工作者的勞動權益,盡可能 #從優從寬從速,加速認定和補償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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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鐘立宇
    前瞻建設8500億一句話就准了,鬧出一堆風波還是一直砸錢,這點小錢拿不出?台灣政府果然好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