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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團結聯盟, 台北市。 43,046 個讚 · 425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灣團結聯盟以「抗中保台」、推動台灣「正名制憲」為核心目標。將台灣建立成一個正常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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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發生了什麼事情, 讓台灣人和外國人都不相信台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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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發生了鐵路殺警案
👉鐵路殺警案一審以鄭男罹患失覺失調症判無罪
👉鐵路殺警案二審精神鑑定報告出爐!兇嫌沒有「反社會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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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於後來馬來西亞人才有這樣的反應
👉馬國遇害女大生家屬要求國賠 「若台不判死將爭取引渡」 小編引用這篇文章, 在某種程度上可以代表法官的想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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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社會需要一群敢膽違反主流民意做出決定的公務員 👀每個法官都期望自己花盡心思作成的決定被社會上大部分的人士認同和稱讚,我們很喜歡自己的決定和市場的主流意見相同。但我要說,這種事讓行政官和民選首長做就好了,不需要花高薪養一群法官來做 👀我不要我的國家像納粹時代的德國一樣,用殺戮來對付(清除)精神病患,我很確定這絕對不是我們的立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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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部分法官的想法,但是小編認為人民有免於被殺害的權利,現在台灣許多刑事犯罪都用"精神疾病"來逃避刑責,令人氣憤的是台灣的法官居然買單,要是無行為能力就可以無罪,那麼台灣是不是充斥許多會殺人的精神病患走在大街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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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許多判決之所以會違背主流民意是因為太過離譜,是因為這些輕判的判決不只讓人民恐懼於這些"會殺人的精神病患",更打擊了辛辛苦苦緝捕犯人到案的檢察官和警察,我們都知道死刑是不可逆的處罰,但大家可曾想過這些被精神病患殺的人也是不可逆的嗎?判處"會殺人的精神病患"死刑其實也是拯救了下一個即將被殺害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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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該如何處理這些問題呢?小編有兩點建議
👍刑法19條必須修改
根據第 19 條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關鍵字"不罰"必須把他修掉,小編呼籲立法院必須 #重新修訂刑法第十九條!
👍法官的產生機制必須重新檢討
以考試取人,也有利於剛出校門的學生,近三年的統計,司法官錄取的平均年齡為26.41歲, 27.64歲, 25.89歲,其主要受人詬病之處即在 #人生閱歷不足,不僅對社會事實的判斷無法令人信服,且可能欠缺同理心,而使其法律適用不符普遍法感。
因此,小編建議法官的產生不能完全由考試產生,應該是從一定資歷的檢察官或是律師去做考試和選任,才有 #足夠的社會經歷 去做判決 以上兩點建議供大家參考,台灣加油!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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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黃瑞文
    司法是為保護加害者.很愤慨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