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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 OCAC, 台北市。 101,914 個讚 · 5,706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412 個打卡次。僑胞是國家的資產及國力的延伸,是與我們流著相同的血液,有著同樣信念與夢想的家人。80多年前為了凝聚如此珍貴的情感並服務海內外的僑胞,僑務委員會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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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民眾權益須知 PART 3/特殊狀況】 久居海外國人
1.出國2年以內者,只要仍設有戶籍,即具有健保身分,須依規定投保。
2.因出國戶籍遷出國外退保未滿2年者,返國後只要重新設籍即可立即恢復納保。
3.因出國戶籍遷出國外退保滿2年者,返臺後須重新設籍滿6個月時,才能加入健保。 對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者是否選擇停保的小叮嚀
如果您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可以「繼續參加健保」或「選擇辦理停保」:… 更多
1.繼續參加健保
不必另外提出申請,只要在出國期間持續繳納保險費,即可繼續享有健保的醫療給付,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時,可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2.選擇辦理停保
(1)應填具「停保申請表」,於出國前提出申請,出國期間暫停繳納保險費,同時也暫時停止健保的醫療給付。本人無法親自申請停保時,可委託在臺灣親友攜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資料協助辦理停保。
(2)停保期間不須繳交保險費,回國後記得辦理自返國當天復保,以回復健保的醫療權益及投保義務。但是如果您出國未滿6個月即又回到國內,那麼就應註銷停保,並補繳自停保當月到回國後這段期間的保險費。
(3)停留國外期間才申請停保者,必須以停保申報表送達健保署之日為停保日,不能追溯到出國日辦理停保,回國後也不能追溯補辦停保,或要求退還出國期間已繳納的保險費。
(4)已辦理出國停保者,於返國復保後應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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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i Cris
    請問這是最新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