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頁
- 僑務委員會 OCAC, 台北市。 101,914 個讚 · 5,706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412 個打卡次。僑胞是國家的資產及國力的延伸,是與我們流著相同的血液,有著同樣信念與夢想的家人。80多年前為了凝聚如此珍貴的情感並服務海內外的僑胞,僑務委員會誕生了。
- 貼文
-
【全民健康保險-民眾權益須知 PART 2/怎麼加入健保?】 在臺設有戶籍之國人
… 更多 凡是在臺灣設有戶籍的民眾,都應該從設籍滿6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保(目前受僱者及因公派駐國外之政府機關人員與其配偶及子女不受6個月的限制;在臺灣地區出生之本國籍新生兒辦妥戶籍出生登記,自出生之日起投保)。因為全民健保被保險人分為6個類別,不同的身分有不同的投保方式,隨著身分的改變,投保的方式也須隨之改變。如果目前沒有工作,或是轉換工作之間有中斷,只要持續設有戶籍都要用適當的身分接續投保,不能有保險中斷的情形。 在臺居留之港、澳、大陸或外籍人士
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之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大陸地區人士),除了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自受僱日起參加全民健保外,應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在臺灣地區居留滿6個月(在臺灣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保;自106年12月1日起,在臺灣地區出生且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的外國籍新生嬰兒,應自出生日起參加健保;另自107年2月8日起,對於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滿20歲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經領有居留證明文件,應依附該專業人才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之日起參加健保。
有關全民健保相關資訊,請參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http://www.nhi.gov.tw,或請洽全民健保免費諮詢專線:0800-030-598。
- 留言
-
-
僑務委員會 OCAC
國人如果在臺沒有設戶籍,依健保法規定就不能加保。
但如果是持有居留證明文件已受僱或已在臺居留滿6個月者,即可參… 更多加健保,並分別自工作日或居留滿6個月之日加保。以上說明,供您參考,如有進一步疑問,可至健保署民眾意見信箱留言詢問(https://opinion.nhi.gov.tw/iftpa/PA01T02.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