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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天麟, 高雄市。 197,049 個讚 · 7,096 人正在談論這個。國會新鮮力 趙天麟 官方Line帳號:@SKY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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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我所提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修正案,決定予以撤案。 大家意見我都有看到也很重視。當初提案是基於希望讓用路人能有更安全的交通環境,因為在行駛中單手操作手機,導致交通險象環生,也有不少用路人跟我請託修法制止。 而交通事故肇因為手持行動電話有294件、死亡3人、受傷379人。其中汽車有118件、死亡2人、受傷148人;機車為176人、死亡1人、受傷231人。 駕駛人使用手機、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案件數,從2016年366件成長到2019年454件,因此我提出修法。 但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今年1月至9月,全國警方共取締騎機車和開車滑手機件數,共有2萬6364件,騎機車滑手機的有2萬1699件,開汽車滑手機因取締不易僅有4665件,確實對機車族並不公平。 而行政院、交通部與警政署日前就行駛間使用手機架使用的相關規定進行研擬,但尚未有結論,我認為用路人行車安全需要保障,外送服務業的勞工權益也都需要更精準的法律配套措施,目前違規態樣難以界定、執法困難,因此我決定先行撤案,謝謝大家的意見。
留言
  • Ya Chan
    請問委員是否也該禁止汽車的導航及多功能影音系統
    既然機車使用手機架太危險了
    汽車使用多功能影音系統會更加危險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