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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 OCAC, 台北市。 101,914 個讚 · 5,706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412 個打卡次。僑胞是國家的資產及國力的延伸,是與我們流著相同的血液,有著同樣信念與夢想的家人。80多年前為了凝聚如此珍貴的情感並服務海內外的僑胞,僑務委員會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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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今天,小編鞭炮準備好了!! 抽獎名單熱騰騰的出爐溜~
讓我們掌聲恭喜他們!!
看到自己的好友中獎了別忘了標記他讓他請客(喂~
沒抽中的好友也千萬別氣餒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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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好玩的活動等著你們呢!
敬請期待!… 更多 ‼️注意事項‼️
1、本活動參加者參加活動即同時接受本會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
2、得獎者須於得獎公布7日內私訊僑務委員會OCAC粉絲團,附上拍照打卡貼文截圖,並告知「正確的收件電子信箱、姓名、手機號碼、收件地址」,逾期將取消資格。
3、主辦單位原則上將於得獎者回覆完整資訊後20個工作天內,以掛號寄送票券或以簡訊、電子郵件方式傳送電子票卷,內含兌換序號及網址。
4、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郵寄…等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寄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贈獎資格視同放棄,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活動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5、本活動獎品以實品為準,不得要求更換現金或其他獎項,另本會保留得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
6、本活動排除適用僑務委員會全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僑務委員會現職同仁 。
7、領獎所得稅扣繳: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7條、第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相關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依法課 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即購買獎品之統一發票〔含進項稅額〕或收據金額)扣取百分之十,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項規定以外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繳付百分之二十稅額。另依財政部97年3月5日臺財稅字第09704510980號令,「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金額,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未超過新臺幣2,000元可免予扣繳。
8、本活動注意事項第3點「得獎者回覆完整資訊」包含完成前揭所得稅扣繳相關手續。
9、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後決定之權利。 #僑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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