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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 17,914 個讚 · 3,941 人正在談論這個。改變政治需要有你,一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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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照顧假修法版本21位委員共同連署完成
#防疫照顧不由個別勞工承受無薪假
#國家一起養就是讓家長安薪顧孩童 疫情升溫,全國進入疫情三級警戒,高中以下學校已全面「#停課」,學生們在家學習,許多家長必須向雇主請「#防疫照顧假… 更多」,為孩童準備必要的學習設備及飲食照顧等,這幾天我接到很多勞工的陳情,紛紛表示有雇主不准假、或要求先用特休假或事假…。其實,除了大型企業可能薪資照給或提供有薪「家庭照顧假」,但多數中小企業、小商店家也許沒有充裕的資力,更不可能主動支薪,勞資關係可能因此而更緊張。因此,更凸顯防疫照顧假有明確立法之必要,更不應由個別勞工承擔,由政府發放津貼給勞工,是一個可行的方案。 為讓政府、企業、勞工合作抗疫,本週我提出「有十二歲以下或國小六年級以下兒童照顧需求者」給予生活津貼,共獲得 #21位跨黨派委員連署,達到提案15位委員連署的最低門檻。上午我已將版本送交立法院議事處,下午立院將黨團協商行政院版的特別條例及預算修正案,我呼籲朝野應儘速審議並納入發放生活津貼的條文,避免勞工因防疫照顧子女導致經濟困境的風險。 本週一我提出草案後,得到跨黨派多位立委的響應,本黨張其祿委員、民進黨劉建國委員、國民黨楊瓊瓔委員共同提案,連署委員包括:邱臣遠、高虹安、蔡壁如,林淑芬、江永昌、高嘉瑜,李貴敏、李德維、陳以信、陳玉珍、曾銘宗、費鴻泰、溫玉霞、鄭麗文,邱顯智、陳椒華、王婉諭等人的連署,特別感謝上述委員鼎力支持,顯示不分黨派都為勞工權益發聲,把 #防疫照顧假津貼入法的呼聲高漲。 我提案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增列三條文草案,對於「#有十二歲以下或國小六年級以下兒童照顧需求」並請防疫照顧假,且沒有領取工薪或俸給者,可領取津貼,津貼數額依照前一年度「全體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六成計算」,估計每日可領取津貼約683元。以此次疫情嚴峻,全國0-12歲兒童有253萬人必須居家防疫約兩週左右,以每位家長照顧一個孩童寬鬆計算,請領金額最多約250億元,更何況有部分家長未就業則毋須請防疫照顧假,估計花費經費約100餘億元,相較於這次行政院提出特別預算2100億元,數額不算多,卻可照顧全國的經濟弱勢者,希望朝野儘速修法、發放防疫照顧假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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