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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敏, 台北市。 22,149 個讚 · 3,269 人正在談論這個。第8屆、第10屆立法委員、中華民國暨美國加州律師、中華民國仲裁人協會仲裁人、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兼任教授,曾任Baker&McKenzie法律事務所國際資深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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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 #推測疫苗被硬擋遭送辦
#又是社維法 #天天查水表… 更多
日前,有位網友在PTT發文評論疫苗採購政策;不出意外,又遭到警方以《社維法》送辦。不過幸虧法官理性了解網友是因看到政論節目討論才有感而發,並無故意、誤導,也不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因此裁判不罰。但這已經不知是近年來第幾次類似案件了,明明就是可受公評之事,行政官員也明明知道沒有「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之情,却依舊假籍名義送辦,讓老百姓覺得好像活在查水表的專制社會中。 其實,不論社維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如果不符合構成要件而祗想以之讓民眾心生恐懼而不敢發表意見,就是對言論自由的妨害。殊不知,#言論自由 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更是民主的基石,而不容許被侵害或摧毀。行政機關既是人民的公僕,自然應該「依法行政」且祗有在有合理懷疑違法時,才能移送或起訴。 先人蓽路藍縷歴經艱辛,台灣好不容易走向民主,民進黨政府理應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制度,更應尊重人民言論自由,而絶不應再濫用法令威嚇或箝制人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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