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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敏, 台北市。 22,149 個讚 · 3,269 人正在談論這個。第8屆、第10屆立法委員、中華民國暨美國加州律師、中華民國仲裁人協會仲裁人、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兼任教授,曾任Baker&McKenzie法律事務所國際資深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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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實名制 #多輸 #撤了吧… 更多
一九二二簡訊實聯制,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說詞,是為了防疫目的使用,疫情指揮中心也再三保證,不會另作防疫以外使用。但事實並非如此。記得之前才有法官出面投書吹哨,提醒大家實聯制簡訊被檢調單位拿來做為偵防的工具。民主國家的主人就是人民,最重要的就是「人權」,一旦人權沒有保障,也就沒有「民主」可言!簡訊實聯制既侵害到人民基本權利,且無法達成防疫的功能,又耗費幾億元人民辛苦納稅錢補貼簡訊費用,更有礙檢調之偵查並導致國際友人誤會台灣是個無人權的專制社會,自然不是好制度,而應及早改進或廢除。 制度推出前,應先完善規劃;前述缺失蘇揆團隊當然知之甚詳。從承審法官駁回檢調單位調閲通聯記錄;到各地方政府紛紛表示資訊量過大、耗時耗力且操作不便而難以供作疫調使用;行政單位撥了數億預算補貼簡訊費等等可見一斑。 其實,單單就造就了這麼龐大的Data,所需要的耗電,耗費簡訊的費用,都相當龐大,如果簡訊實聯無法有效運用於防疫,蘇揆團隊又何必把人民辛苦的納稅錢花在這些無用的事物上面? 更別提簡訊實聯制對於犯罪偵查造成了負面的影響。一如吹哨法官所質疑,當他看到要透過這些簡訊來做偵防工作的時候,為避免侵害人權,因此駁回檢調單位申請。試想,檢調單位透過通保法、監察書的申請來調查案件時,卻因為單純的一個簡訊而妨礙全部偵辦的作為,不也造成了治安的破口? 但是,法官如果不理會違反人權的事實逕予核准,台灣還算是民主國家嗎?台灣人民不在乎自己的行跡及隱私赤裸祼的攤在執政黨眼皮下嗎? 更何況,目前還有很多歐美人士留在台灣。以歐洲的GDPR為例,其對於歐洲公民隱私除有比台灣的個資法更嚴格及明確的保障外,對於違反GDPR規範的處罰也十分嚴重。因此,蘇揆團隊就算心中沒有百姓,不在乎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但這些侵害隱私的行為,均不容於國際社會,而其後果也終將由台灣人民摡括承受。 綜言之,這個簡訊實聯制對個人、對政府、對台灣的現狀及永續發展,甚至國際形象與國際互動都是負面的;更有侵害個人隱私,不當使用的疑慮,成效又不彰,這個多輸的制度,就請快點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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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龐良俊
    實在不知道那個不男不女的人攪和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