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賴香伶。 17,914 個讚 · 3,941 人正在談論這個。改變政治需要有你,一起行動!
貼文
#善款運用要強化監督
#陳時中承諾檢討法制化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釀重大死傷,而在衛福部開設的專戶中也湧入了11億元善款,除了善款應該如何運用受到各界關注,我認為對於法制工作也應該加以強化,陳時中部長對此也表示認同,將提出《公益勸募條例》的修正草案。… 更多 回顧政府接受捐款的法制工作,可追溯至1999年的921大地震後,全國捐款全額高達315億餘元,加速了對於公眾勸募加以規範的立法工作,並於2006年完成《公益勸募條例》的立法,但立法過程中,對於政府是否得以接受捐款或主動發起募款,也有所爭議,但最後的版本仍然允許政府成為勸募的主體,而問題也就跟著延續下來,最主要的問題有: 一、寬以律己:相較於民間單位發起勸募必須提出計畫,且必須在一定期間內執行完成,否則應該募款返還給捐贈人,但政府卻完全不必受到這樣的限制,這也讓政府所募得的款項常留有鉅額賸餘款而未能妥善處理的問題,以近幾年各地方政府所發起勸募的「高雄市石化氣爆」、「新北市八仙粉塵氣爆」、「台南市地震災害」以及「花蓮縣地震災害」為例,在發起募款後一年半,都各自賸餘有近千萬到16億元不等的情形;
二、球員兼裁判:依據公益條例第4條,衛福部及地方政府,本身即是公益勸募的主管(監督)機關,若自己又擔任勸募者,在監督機制上並不恰當;
三、排擠效應:依所得稅法規定 ,個人或企業對政府捐款並沒有扣除額的上限,可以享有較高的免稅額度,從資源直接留向政府跟免稅的財政角度觀察,或許不無道理,但從公益勸募條例所揭示的維持勸募的公平性而言,所得稅法的差別待遇機制,對於民間勸募團體而言並不公平。 去年六月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指出,高雄市政府在處理731石化氣爆災害事件救災事宜,有不當運用民間捐款購置機關執行業務所需設備,而且並未釐清收受捐款之相對應收據等情況,而對高雄市政府提出糾正,這也顯示由政府負責接受並運用民間善款,確實存在監督不足的問題,而《公益勸募條例》立法至今,除了因應政府組織再造而調整中央主管機關為衛福部外,到現在從未進行過修法,我會持續參與這項立法工作,期待人民的愛心能得到最良善的運用。
圖片
留言
  • 呂岱融
    相關新聞:立委質疑公部門募款無法可管👉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397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