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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敏, 台北市。 22,149 個讚 · 3,269 人正在談論這個。第8屆、第10屆立法委員、中華民國暨美國加州律師、中華民國仲裁人協會仲裁人、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兼任教授,曾任Baker&McKenzie法律事務所國際資深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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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公布大內外宣金額與項目 #1450網軍退散
#防疫特別預算 #別浪費在廣告哏圖上… 更多
疫情嚴峻,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暨行政團隊被動怠惰,防疫部署千瘡百孔,絲毫無視於國人防疫物資缺乏、疫苗需求孔急,以及政府舉債急攀升等現狀;結果中央最在意的反倒是大内外宣,甚而引發民眾關於政府是否大幅投入置入性行銷等質疑,因此我在特別預算朝野協商中,特別提出要求行政院及所屬部會與單位應逐月公布各項政策行銷金額與項目內容的主決議提案,最後也經朝野黨團經修正通過,希望有效遏止亂象。 我在提案中主張,行政院及所屬部會與單位應逐月公布各項政策行銷、宣導、廣告訊息放送或露出之交易,包括但不限於各類廣播、電視、影音頻道、網路或社交媒體、部落客、YOUTUBER 及任何置入性行銷等之合作或交易、危機處理或公共關係等顧問或服務之金額、項目、時段、標案及預算來源及項次等内容。 此外,提案中並嚴禁行政單位自行、委外、直接或間接使用公帑之全部或一部,製作梗圖或以任何方式攻擊異己或從事任何與該部會職掌業務無關事宜;同時相關經費須依預算法第62-1條規定辦理。 希望相關提案能幫助民眾免除關於中央政府浪費公帑、用廣告行銷混淆視聽等善意批評,並確保預算有效執行及其效益,畢竟大筆的特別預算都是民眾納稅的血汗錢,並不是用在養網軍或提供小編哏圖治國的經費,錢要花在刀口上,任何一分錢的浪費濫用都是對民眾最大的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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