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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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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特別懷念前(107)11月23日凌晨在國道中山高湖口路段,執行勤務被後車追撞因而殉職的王黃冠鈞。 11月27日冠鈞被宣布腦死器捐後,我在臉書上寫下: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一共有20部防撞車,沒有一部放在國道警察分隊。 每次國道發生事故,國道警察立刻前往協助排除,然後就當鐵甲武士,成為國道保齡球場的球瓶。 11月23日凌晨,王黃冠鈞到場才11秒,就被後車追撞腦死。… 更多 請立委們了解一下,國道每年警察處理的3萬多起事故中,防撞車出勤幾次???? 每年國道警察為國庫賺進的罰金中,可以讓他們的值勤安全有些保障嗎? 今天,冠鈞還躺在長庚等候檢察官相驗,如果交通部還有點良心,好好支持一下國道執法的安全配備吧】 次日我又寫了
【這是去年國道警察陳啟瑞殉職後,高公局在今年年初發布的新聞: 國道施工增設防撞設備。
但是這20部的防撞車,很少有機會用在保護國道警察的執勤安全上,因為委外的防撞車數量、機動性不如警察,所以儘管高公局平均每月出勤1300多次, 國道每年處理三萬多件( 不包含故障車戒護),實在不成比例。 我Google高公局的法定任務,確實有「事故處理、交通管理之配合、協調與執行」這項,並配置有「事故處理班」,但是卻是用外包形式把責任轉嫁出去,實際上並沒有發揮「交維」功能,也明顯怠於「管理」與「監督」,使得國道警察同仁每次處理事故都必須一邊「交維」一邊「處理事故」,疲於奔命,為了用路人生命安全置自己生死於度外,交通部高公局掌管數千億國道基金,卻不時聲稱「事故處理班」配置人力不足,對於國道警察不斷在值勤時發生傷亡事故,每次只能道德呼籲用路人不要疲勞駕駛,這算哪門子的負責任的政府? 國道的警察弟兄告訴我: !對於又聾又瞎的疲勞駕駛, 再多的警示燈和警報器都沒有用,近1年4個月以來,3起4人因公殉職案,不論白天和黑夜,撞到警車的肇事駕駛都表示撞到警車時他們才醒過來,只有防撞車才能使防撞車輛遭受撞擊時本身潰堤和分散及吸收撞擊力, 才不會有駕駛人和警察受傷的情形,這樣才能幫助第一線處理同仁~~,生命無價,一再為了保護用路人, 而犧牲國道警察同仁。 交通部、高公局的高官們,看到這麼多員警在國道執法傷亡,你們居然還能視若無睹,還能夠安睡?】 謝謝立法委員們、交通部高公局的迅速回應,為國道警察租用了緩撞車,讓國道警察的執勤安全更有保障。 #天上的冠鈞,你一定會露出微笑,謝謝你的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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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租用緩撞車發揮功效首例 成功維護員警執勤安全 | 聯合新聞網

國道三號北向43公里昨晚發生4車擦撞車禍,員警排除路況準備撤離時,後方突然冒出1輛小轎車衝撞警方租用的緩撞車釀成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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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許勝智
    為什麼是用租的,而不是編預算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