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賴香伶。 17,914 個讚 · 3,941 人正在談論這個。改變政治需要有你,一起行動!
貼文
#影視產業道具槍納管專法 #文化部及警政署應共同研議 去年6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內政部表示統計持用改造槍枝的各類犯罪高達9成,所以為了國內治安,將槍砲及模擬槍的定義重新修正與納管,但是,此次修法缺漏了影視產業的需求。… 更多 影視業者為了拍攝影片畫面的真實性,會使用操作槍來達到聲光效果。道具槍業者表示從影視拍攝公司提出道具槍需求後,相關文件交由文化部、警政署核可後,才從國外進口並經過雙方政府相關單位核可批准、海關查驗,道具槍械是存放於警用槍械庫,每日拍攝前後都透過警員清點交收,所有過程皆有嚴格的管制與監督。這次,修法實施後,確實有影視業者拍攝到一半卻面臨無槍使用,導致拍攝完全停擺,殺青日遙遙無期。 因為全球疫情影響,影視產業需求及國際交流漸緩,但是,未來疫情緩和後,國際影視產業將復甦,以往許多好萊塢商業動作片來台取景拍攝,促進國內影視經濟發展,此次修法施行後,國際影視業可能將因為無法合法使用道具槍,將台灣踢出拍攝地點名單,扼殺了國內影視發展的可能性。 韓國影視2015年曾修法開放國內租用道具槍支,無需再從國外借用槍枝道具,除了降低租用影視產業道具成本外,同時也帶動國內道具自製產業,近幾年的加速發展,更讓韓國影視在國際上名列前茅。建議文化部可研議仿效國際一線道具製作產業,輔導培植我國自製道具能力的提升。並且呼籲文化部與警政署跨部會研議「道具槍專案納管制度」,讓影視產業適性發展
圖片
留言
  • Mh Chen
    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懇請委員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 更多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居家冷氣滴水都有法令可取締裁罰了,居家非公告機具造成的低頻噪音卻無法可管制。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
    避免地方環保局以非公告機具為由推卸不取締,卻讚同住家騎樓違法設置設備為工廠,放寬以工廠噪音標準管制情形。
    這如同大型車違規行駛於高速公路內車道卻不取締,反而放寬以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速限來管制一樣。這樣合理合法嗎?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