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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信任-劉世芳, 高雄市。 73,167 個讚 · 2,099 人正在談論這個。謝謝大家支持, 世芳一本初衷為大家發聲! [免費法律諮詢] 每周一 晚間7點開始諮詢(請先來電預約) 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402號 07-5566813 IG: instagram.com/shyhfang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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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案件量增加,檢察官人力逐漸出現困難,今天司法委員會審查《法官法》修正條文,希望能讓資歷充分的檢察事務官,經過考試認證後得已轉任檢察官。 審查詢答中,世芳問法務部與司法院,現行律師轉任地院法官需要3年職業經歷,轉任檢座則需要6年,這是因為法官工作比較簡單?還是檢察官與律師工作性質差異更多?如果工作性質有更大的差異,那檢察事務官為何要透過「律師考試」來轉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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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uje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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