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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台北市。 18,166 個讚 · 6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039 個打卡次。提供傳播通訊相關之生活知識、最新法令、各項消費者權利保護事務、最新活動消息或重要統計數據等。 如需陳情請至本會意見信箱: https://cabletvweb.ncc.gov.tw/PO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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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將手機門號提供他人非法使用!】
 
電信服務是人際溝通的重要管道之一,民眾向電信事業申辦門號,由電信事業進行雙證查核確認使用者身分後即可開通使用。
 
但近來出現將申辦取得之門號,提供他人作為網路平臺會員申請註冊帳號綁定之手機門號及代收簡訊服務等情形,涉及司法案件由法院審理中。
 
依電信管理法第4條第1項規定,電信之內容及其發生之效果或影響,均由使用電信人負其責任。民眾申辦門號後,如將所申辦門號提供他人違法使用,可能涉及之相關法律責任,均由提供門號之民眾及他人自負其責。請民眾多加注意,以免觸法且得不償失。
 
📍 相關網址請見留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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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i Fan Lin
    https://beyondnews852.com/20170506/32061/
  • 師玉米
    ㄅㄧㄤˋ!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相關網址】
     
    高檢署宣導網頁:
    https://www.tph.moj.gov.tw/4421/4475/632364/893279/post
     
    電信管理法規定:
    https://ncclaw.ncc.gov.tw/FLAW/FLAWDAT0201.aspx?id=FL091365&key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