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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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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要開始改了,希望這個「擬」不要只聞樓梯響。 但是根據中央社報導「擬廢除短期停復保制,出國2年內須依法繳保費,出國超過2年遭除籍者,一律要等待6個月或繳清出國期間保費,才可重新納保。」 我不贊成二擇一,而應該是遭除籍後 #等待六個月並繳清出國期間保費後 才能重新納保。 那剛回國時有醫療需求怎麼辦? 第一,台灣的醫療即使自費都比國外便宜非常多。而且醫師不會因為沒有健保身分就不給予適當醫療。… 更多 第二,有一種東西叫做商業醫療保險。不放心返國半年內的健康狀況的話,在健保之前不是沒有別的保險。 #沒有健保身分說不定比較有機會用到新醫材不用被DRG限制呢你不知道吧 只需要繳清出國期間保費的作法,無法杜絕終年不回國甚至根本已經有別的國籍,只有不想花大錢治病才「回」國的行為。 希望立院委員們和公會要求健保署採取 #等待六個月且付清出國期間保費 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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