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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林思銘, Zhudong, Hsinchu 。 12,488 個讚 · 568 人正在談論這個。新竹縣立法委員 林思銘 學/經歷 臺灣大學PMLBA碩士專班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 東吳大學法律系 新竹中學 二重國中 竹中國小 新竹縣15、16、17、18、19屆議員 熱忱服務,與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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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版「跟騷法」限縮於愛戀行為,執行困難重重】 屏東通訊行女店員遭跟蹤擄殺後,行政院在外界壓力下終於在前天(4/22四)提出院版「跟蹤騷擾防制法」,但其中院版不僅只將定義限縮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亦 #未明確規範警方接獲報案後可採取之措施, #欠缺法律明確性,如果依照院版通過,未來在 #執行上將困難重重。… 更多 我認為,跟蹤騷擾行為從來不限於愛戀、追求關係,民間團體已多所闡述,然行政院版跟騷法第三條以「與性或性別有關」作為跟騷行為成立要件,未來 #跟騷者只要否認對被害人有愛慕關係,#跟騷行為就難以成立,甚至被害人還要自行舉證行為人對其有愛戀、喜好或怨恨之「與性或性別有關」等成立要件的存在。 再則,跟騷法立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在被害人遭受騷擾時,警方得依法即時遏止,並採取適當保護措施」。過去警方礙於法無明文,無法積極處理,也期待跟騷法明確授權警察機構得以動用那些強制力、排除犯罪。然而,行政院版跟騷法第四條第二項僅規定「必要時,並應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之適當措施」。 但條文中的「必要時」、「其他適當措施」都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不僅違反法律明確原則,且因未明訂警方有效公權力的介入權限,警方執法態度會趨向保守,形成法律保護的空窗。 最後我要說:#院版跟騷法完全不符合社會期待,也與立法委員提案版本背道而馳。下週四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我將會繼續排審立委提出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共19個版本,積極尋求委員們共識,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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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跟騷法草案 8種跟蹤騷擾行為全入罪 | 政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行政院會今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明定8種跟蹤、騷擾行為樣態,將要求約會、網路騷擾等都納入規範,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規範本法自公布6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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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彥儒
    一定要發生意外事故件了,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的中央政府機關官員們才會動起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