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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米 立委, 屏東縣。 104,969 個讚 · 18,5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屏東有春也有米,我是小米姐姐,周春米! 屏東服務處 電話:08-7338312 東港服務處 電話:08-8322331 恆春服務處 電話:08-8880888 內埔服務處 電話:08-7786756 潮州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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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法律教室之憲法訴訟法篇》 《人權保障的最後一哩路》 目前大法官行使職權,適用的是25年前修正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對基本權利保障的重視,這部法律顯然已經過時。週二下午,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完整的規範憲法法庭的審理程序,小米法律教室整理出10大重點,與大家分享,盼望憲法訴訟法可以成為人權保障的最後一哩路,讓大法官真正扮演好憲法守護神的角色,守護每一個人民的自由與權利。… 更多 一、從會議到法庭 過去,大法官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都是透過會議的方式來審理。在新的憲法訴訟法中,大法官將組成憲法法庭,透過嚴謹的法庭訴訟程序來審理各類憲法案件,除了最終的決定是以判決形式做成外,新法也賦予當事人完整的訴訟程序保障,比如聲請迴避、閱卷及準用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 二、違憲判決,大法官來把關 以往,人民聲請釋憲,只能以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的法律、命令、判例或決議作為標的。然而,許多不恰當的判決倒不是法規有問題,而是適用法規不當。過去的釋憲制度對這種情形,可以說是無能為力,新法納入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當人民認為確定終局的裁判牴觸憲法,可以在判決送達6個月內提出聲請。 三、降低表決門檻、加速共識凝聚 原本解釋憲法通過的門檻是大法官總額2/3之出席,及出席人2/3同意。以15位大法官來說,全部出席需要10票以上有共識,這個高門檻讓許多重要的解釋難產。新法降低了這個門檻,除非另有規定,新法規定判決經10位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經過半的8位大法官同意而通過,我們認為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四、法院聲請釋憲、裁定附上聲請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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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世樺
    綠蛆黨有guts宣布台獨,辦公投也行,綠蛆黨自己降低投票門檻了,沒鳥敢辦就閉上狗嘴,蔡英蚊執政爛,能操弄的就剩美國牌,統獨牌,勝選是她唯一,愚民看不清還很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