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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香伶。 17,914 個讚 · 3,941 人正在談論這個。改變政治需要有你,一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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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護浪浪:領養代替購買、不棄養 2021.2.5我和新竹總服務處的夥伴一起關心動物保護的議題。第一站我們來到了 #喵屋MiaoWoo ,喵屋是由一個愛貓的大女孩 #奕苓 親手打造專門收容殘缺貓咪的空間,第二站我們來到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 更多 動物保護及防疫所是由新竹市政府耗資1億5千萬打造,於2020年1月落成的動物收容所,裡面有最新穎的設備跟動物友善空間,園區裡面明亮又寬敞,會有進入「幼兒園」的錯覺。園區內專門收容貓咪跟狗狗,不僅提供足夠的活動空間給這些曾經在街頭的浪浪們,同時也設置人與動物互動的空間,顛覆了以前動物收容所的形象。 用「 #領養代替購買 」,讓浪浪能有一個溫暖的家。僅管園區裡的浪浪等待愛犬貓的人士把牠們帶回家,但對於想要認養的飼主則必須先上過「飼主責任教育課程」,期望經過一段時間的認識跟與冷靜思考,可以避免領養後發生棄養的狀況。在此特別要感謝 #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 #楊家民 所長細心解說。 印度聖雄甘地曾說:
「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就看他怎麼對待動物」
感謝新竹市官方及民間動保團體的努力,讓新竹成為一個有愛的文明都市 #喵屋MiaoWoo
#新竹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
#台灣民眾黨新竹總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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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 Chen
籲請委員也關心人民「居家低頻噪音」干擾問題,重視低頻噪音對人民居家的生活干擾及健康傷害。
懇請委員能提案政府環保署修訂噪… 更多音管制法第九條,增列「住家場所」,訂定住家獨立的管制標準。以能有效管制未公告機具產生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維護人民生活寧靜的權益。
「住家場所」是每個人民生活休息的地方,卻無獨立的管制標準以管制近鄰噪音干擾,而是以其他場所且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取締,甚不合理且是管制漏洞。
政府既然要管制「居家低頻噪音」干擾,應只要「超過住家管制標準,影響他人生活」就取締裁罰,不應只「選擇性」的有公告的機具才管制。避免地方環保局以非公告機具推卸不取締,卻讚同住家違法設置設備為工場,放寬以工場噪音標準管制情形。這如同大型車違規行駛於高速公路內車道卻不取締,反而放寬以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速限來管制一樣。這樣合理合法嗎?
噪音管制法第一條: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所以管制噪音是政府環保署不可推卸的職責。
人民居家有超過「37分貝」管制標準的近鄰低頻噪音干擾,無法管制,環保署本就應修訂,而不是反而以授權地方為由,作為推卸管制的藉口。
懇請委員能提案修訂,以維人民居家生活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