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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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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鶯歌葉先生問:1月申報完員工薪資所得後,還需要給紙本憑單嗎?
… 更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108年度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符合下列情形者,原則可依所得稅法第94條之1規定免填發憑單予納稅義務人(即所得人):(1)憑單填發單位於109年2月5日以前如期申報完成。(2)憑單所載的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本國人及外僑)。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自108年1月1日起,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取得依所得稅法第14條及第14條之1規定不併計綜合所得稅總額課稅之分離課稅所得,亦納入免填發範圍。
該分局同時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就近向轄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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