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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米 立委, 屏東縣。 104,969 個讚 · 18,5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屏東有春也有米,我是小米姐姐,周春米! 屏東服務處 電話:08-7338312 東港服務處 電話:08-8322331 恆春服務處 電話:08-8880888 內埔服務處 電話:08-7786756 潮州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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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法律教室—讓判例走入歷史:大法庭》 ​​許多朋友可能會覺得法院的判決初一十五不一樣,除了每個案件的事實不完全相同外,法律見解也常有差異,終審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裡面,遇到同一個法律問題,也可以能因為合議庭組成的法官不同,而採取不一樣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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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最高法院跟最高行政法院是以判例或決議來統一法律見解,但法官在適用判例的時候,很容易脫離案件的原來事實,最後死板的遵循判例抽象文字,讓法官忘記思考。許多不合時宜的判例,也還繼續存在,沒有與時俱進。至於終審法院的決議,雖然是全體法官做成,但沒有公開辯論,也不是以裁判形式做成,透過表決的方式,最後卻有實際上的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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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統一法律見解,讓民眾不再看法院像看月亮一樣。我們通過法院組織法跟行政法院組織法,在兩個終審法院中增加大法庭,透過公開辯論、實質審理的方式,來統一各種歧異的法院見解,讓人民上法院不再賭運氣,靠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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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這次法案整理下面幾個重點,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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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一種類型,都有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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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我們一次修正法院組織法跟行政法院組織法,在最高法院民事庭、刑事庭跟最高行政法院都設大法庭來統一法律見解。最高法院的民事跟刑事分別由11位、最高行政法院由9位法官組成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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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務編組、任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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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的法官,是一種任務編組,除了院長、指定的庭長跟提案庭指定的法官之外,其餘都由終審法院法官無記名票選。為了讓成員更多元,每個合議庭至少票選出一位,身兼庭長的法官成員不能過半,讓法律見解更活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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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判庭提出、當事人可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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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觀沁
    黨國體制下的司法制度,有比歐美系列的→“先進”國家的[司法制度]之真正實踐[守法國]的司法制度[陪審團制度]先進嗎?除了… 更多會[創造]→“落後”先進國的司法制度的水準之外,台灣的司法人員不感到“羞愧”台灣人民的感覺嗎?